二、“三十年战争”
“三十年战争”自1618年始,至1648年终。基辛格在其著作《大外交》中说:“1618年开启的战端,年复一年地打下去,直到史学家除了以其历经的时间——三十年战争外,找不出更贴切的命名。”由于战争始于宗教之争,又是在信奉天主教和新教的两大势力中展开,所以有的史学家将其称为“宗教战争”,但是这并不能概括它的全貌。如果就宗教方面来说,主持法国国家事务的枢机主教黎塞留,理应支持哈布斯堡王朝致力于恢复天主教的正统地位,但是作为现代国家制度之父,他奉行国家至上的信念,将法国的国家利益看得比任何宗教目标都重要。他的目的是,利用中欧诸国饱受战争的衰惫,从中渔利,从而为法国成为欧洲强国奠定基础。
1618年捷克反对哈布斯堡王朝的起义,是三十年战争的导火线。因联姻关系,波希米亚国王由哈布斯堡家族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兼任。1583年罗马帝国皇帝兼波希米亚国王鲁道夫二世选择将波希米亚的布拉格作为新的宫廷,并对那里的新教徒采取宽容态度。继承鲁道夫二世的是马提亚斯,1617年他任命其堂兄斐迪南二世担任波希米亚国王。斐迪南二世是一名狂热的天主教徒,斐迪南二世禁止布拉格新教徒的宗教活动,拆毁其教堂,并宣布参加新教集会者为暴民。1618年5月23日,新教徒在图尔恩伯爵的率领下冲进王宫,把皇帝的钦差从窗口抛入壕沟,并成立临时政府,由三十位成员组成,宣布波希米亚独立。史称“掷出窗外事件”,它成为三十年战争的开端。
敌对两派的信徒彼此对立、相互残杀。在白山战役,天主教联盟发动了一次猛烈的进攻,新教联盟大败收场,被迫瓦解。基督新教的贵族在布拉格市集被处决。在波希米亚各地,不肯放弃信仰的新教徒,财产全被充公,由天主教徒瓜分。《1648年——欧洲之战争与和平》一书写道,那时候被充公的财产重新分配,可说是“中欧史上财产拥有权最大规模的变动”。
波希米亚的宗教冲突逐步升级,演变成一场各国君主争权拓土的斗争。在其后的三十年间,丹麦、法国、荷兰、西班牙和瑞典全都卷入了这场战斗的漩涡中。天主教和基督新教的统治者贪得无厌、渴求权力,他们不惜耍手腕,争夺政治权力,谋取商业利益。三十年战争分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以皇帝的主要敌国命名。一般把三十年战争分为四个阶段:捷克阶段、丹麦阶段、瑞典阶段、法国—瑞典阶段。当中大部分战役均在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内发生。
(一)第一阶段:捷克阶段(1618—1624)
捷克保持着某些独立性的政治和宗教权利,奥地利哈布斯堡王朝在1617—1618年开始剥夺捷克。因此捷克爆发了反哈布斯堡王朝的起义,这成为三十年战争发生的标志。1619年6月由图尔恩伯爵统率的捷克军队将维也纳包围了,哈布斯堡王朝为迫使图尔恩解除对维也纳的围困,任命布库阿和丹彼尔指挥军队侵入捷克领土。1619年8月,普法尔茨·腓特烈任捷克国王。但是,新教联盟改变策略,开始与天主教联盟进行谈判。但事与愿违,哈布斯堡王朝与天主教联盟结盟,1620年9月初派蒂利伯爵和布库阿的军队侵入捷克,在1620年11月8日的白山战役中大败捷克军队。“1623年8月9 日,新教军1.6万人与蒂利的
帝国军队在施塔隆德进行决战。新教军战败,四处逃窜,克里斯丁逃往荷兰。9月帝国军队攻占了普法尔茨首府海得尔堡,控制了普法尔茨全境。1623年,帝国军队又乘胜攻占了新教诸侯控制下的威斯特伐利亚和下萨克森地区。”
(二)第二阶段:丹麦阶段(1625—1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