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空了的啤酒罐在脚边越堆越多。
杨琛的酒量比江帅稍好,但喝到最后,也有些喝蒙了。
酒精在血管里顺着血液奔涌,影响了大脑神经,两人聊着天,渐渐都开始说起胡话来。
杨琛盘腿儿坐在床上,一边摸着油炸花生米下酒,一边唱起歌。
他的嗓子不能说不好,只是平常习惯压低嗓音说话,听着总有些沙哑和沧桑,并不吸引人。
可如今他喝高了,筷子叮叮咚咚敲着碗沿儿,放开嗓子高歌一曲,倒是让江帅出乎意料的惊艳了一下。
“是你把往事看淡,是我把回忆冲散,
这一路的磕磕绊绊,
留什么别留遗憾。
是桌上的马克杯,是键盘散落的烟灰,
怪我的岌岌可危,
还是我的兔死狐悲……”
他的嗓音浑厚温柔,唱到高音时宛如吉他拨弦一路攀升,带着呼之欲出地悲伤,唱的人心碎。
江帅听着听着,似乎被他的悲伤感染,连放在唇边的啤酒罐掉床上了都没注意,怔怔地望着琛哥笑的悲伤的样子,心脏跟着他一抽一抽的疼痛起来。
有那么一瞬间,他很想告诉琛哥,别怕,我在这里,我陪着你。
可他不能说,也不敢说。
他算什么?他只不过是一个无中生有的小说主角,一个不知究竟是不是真实生命的虚拟人类,一个就连自己都养不活,还要靠着造物主接济救助的附庸品。
他有什么资格心疼他的造物主,有什么资格对造物主的人生评头论足?
这样想着,他捡起酒罐,仰头喝干了里面的酒。
“儿砸,我,我唱的怎么样?”杨琛放下筷子,醉醺醺地握着啤酒罐笑道。
江帅鼓了鼓掌,“好!特别好!”
杨琛顿时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肚皮,“我就说我当初就算不当作家,当个歌手也不差的!”
江帅开了一罐新啤酒递给他。
“为了你这把好嗓子,干杯!”
“干杯!”
两人再度喝了起来,江帅隐隐觉得自己很不对劲,或许是酒精作祟,他能感觉到自己的行为有些失控,但却并不想阻止自己的行为。
他向来是个享乐派,手里有酒,心里也想喝酒,那么喝醉了又有何妨?
就这样,两人你一罐我一罐,竟是将整整一箱啤酒喝了个精光。
杨琛醉醺醺的掏出手机,要给超市打电话,让那边再送一箱过来,江帅却是喝不动了,趴在床中间的被子上一直摆手,脸颊绯红,醉眼朦胧:“别,别叫了,喝不完了。”
杨琛大手一挥,豪气冲天:“怕啥!咱虽然穷,但是喝个啤酒的钱还是有的!喝!今晚咱俩不醉不归!”
江帅那双精致的眼眸的毫不雅观地冲杨琛翻了个白眼。
“不归个毛!你本来就在家里好不好?你还想归到哪儿去?”
杨琛这会儿已经彻底喝高了,热的浑身冒汗。他挂了电话,扭头看了江帅一眼,正好看到他翻白眼的傲娇姿态,看到了他颈间鲜艳欲滴的红痣。
于是,他鬼使神差地伸手摸了一把他的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