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也还不得不佩服秦歌的韧『性』,经过两天的挫折,第三天他又以一个百折不回的爱情斗士的形象出现了。这次他更是有备而来,经过细细研究,他选择的是刘德华的情歌。他暗自心想,这可是老大的老大,典娆说什么也不会不给面子吧?
他的估计对了一半,典娆难得有耐心地听完一曲,还打开窗户给了他一个甜甜的微笑。秦歌暗自欣喜,以为他的诚心终于打动了典娆的芳心。但还没等他高兴完,典娆已经一脚踹中他面门,将他再次打倒在地,同时戟指怒斥:“歌是不错,可你唱的是什么啊?好歌也得好歌手来唱,你这种下九流的业余歌手,唱歌跟狼嚎一般,也配唱这么好的歌吗?简直是暴殄天物。”于是可怜的秦歌再次遭到了沉重的打击。
经过三天的挫折,秦歌决定结束注定辉煌不了的演唱事业,开始专攻诗歌朗诵。于是,典娆每夜还是不得安宁,被迫听着秦歌情义绵绵的长篇朗诵。而且秦歌也学聪明了,根本不让典娆找见他人在什么地方,只是他的声音却是无处不在。
这样的诗歌朗诵一直持续着,典娆简直是快要发疯了,可是找不见秦歌也没有发泄的地方。正好今天秦歌回来了,典娆马上把这么多天郁积下来的怒火一次『性』发泄了出来。
其实单就今天来说,秦歌其实也没做什么,只是一见到典娆就看得有些沉『迷』罢了。但他这种陶醉的神情在已对他狠之如骨的典娆看来已经是绝对地不可饶恕了,于是一场大战就此开始。
听完典娆的讲述,沈信好笑得不得了,怪不得那几天一拍完戏就看不到秦歌了,原来是去执行他的“泡妞行动”了,也难怪每次回来都无精打采,原来是受打击了。
回头再看秦歌,本来在典娆讲述的过程中还似有羞愧之意,现在却是昂首挺胸:“爱一个人就要不怕艰难,不怕困苦,那怕是上刀山,下油锅,我是绝对连眉头也不会皱一下的。即使你的拒绝象崇山峻岭一般不可攀越,我的熊熊情火却仍象大兴安岭的烈火一样不可抑制,即使你的冰冷象千年冰山一样不可消融,我的热情还是象广阔大海一般汹涌澎湃。”
沈信听得目瞪口呆,这家伙,也太能掰了吧?而典娆已经掩起耳朵大叫起来:“信哥哥,你可都听到了,这简直不是人所能忍受的嘛。”
沈信强烈地对典娆表示了同情,不得不承认,秦歌的深情朗诵实在是一种折磨。
在沈信怒目相视之下,秦歌终于停止了长篇朗诵,但还是最后来了一句:“爱一个人并不是我的错,错的是那个人她不爱我。”
典娆又是一阵气怒,沈信也笑到不行,这叫什么理论嘛。不过他说起来也是一家之主了,只能和稀泥:“好了,事情到此为止吧。秦歌你就不要卖弄你的文采了,小娆你也不要展示你的武力了。家和万事兴,和气为贵。”说到这里,沈信不由苦笑,依稀觉得自己也象秦歌一样口不择言了。
典娆和秦歌互相看着,然后同时哼了一声,一人一边走开了。
沈信刚松口气,一个细声细气的声音忽然响了起来:“沈信哥哥!”
沈信回头才发现除他以外,另外还有观战之人,其中一个是凤仙,另外一个却是万零。
“万零?”沈信颇有些惊喜,首先是他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万零,其次是刚才听到马天成的话,他也正想找万零看看是怎么回事,怎么突然就变得这么厉害呢?
看到沈信惊喜的神情,万零更是高兴了,马上就向着沈信跑来。
“停!”沈信作个暂停的手势,细细打量起万零来。
“怎么了?”万零的欢笑戛然而止,同时止步莫名其妙地问道。
“你真的是万零?”沈信好象认不出万零来了。这也不是做作,而是沈信真的发现万零与以前不同了。和上次见面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间隔,万零的个头长高了,也更成熟了。但这并不是让沈信奇怪的地方,沈信最奇怪的是万零眼神的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