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每天看着酒吧的场子,但他不喝酒,除非及其特别的场合,否则滴酒不沾。喝酒误事,容易丧失判断力,这是在部队养成的习惯。但抽烟却戒不掉,尤其是心烦的时候。
手底下兄弟一声声“强哥、强哥”由远及近,纪珩知道,孙晓强到了。
孙晓强一句话不说,一屁股坐在沙发上,打开桌上的苏打水,猛灌了一罐子下去,舒服地打了个气嗝,看样子是渴久了。
“找到了?”纪珩问。
“哥你之前说是个啥样的手机来着?”孙晓强拧着眉。一脸凝重。
“苹果11,白色的。”
“那就没错了”,孙晓强说着,从大衣兜里掏出一团粉色的玩意,神情复杂地递给纪珩。
言抒的手机壳,是肉粉色的,上面还坠着一个毛茸茸很好捏的兔子,看起来可不就是肉嘟嘟的一坨。
纪珩面无表情地接过,“谢了。”
“不是,哥”,孙晓强目瞪口呆,“真是这个啊?这一看就是女人的玩意啊!谁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