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请其坛方八十一尺,高三尺,陛仍四出。其禅方坛及余仪式,请从今礼。仍请柴祭、望秩,同时行事。”又议废石阙及大小距石曰:“距石之设,意取牢固,本资实用,岂云雕饰。今既积土厚封,足与天长地久。其小距环坛,石阙回建,事非经诰,无益礼义,烦而非要,请从减省。”
太宗从其议,仍令附之于礼。
十五年,下诏,将有事于泰山,复令公卿诸儒详定仪注。太常卿韦挺、礼部侍郎令狐德棻为封禅使,参考其议。时论者又执异见,颜师古上书申明前议。太宗览其奏,多依师古所陈为定。车驾至洛阳宫,会有彗星之变,乃下诏罢其事。
高宗即位,公卿数请封禅,则天既立为皇后,又密赞之。麟德二年二月,车驾发京,东巡狩,诏礼官、博士撰定封禅仪注:
有司于乾封元年正月戊辰朔。先是,有司斋戒。于前祀七日平旦,太尉誓百官于行从中台,云:“来月一日封祀,二日登封泰山,三日禅社首,各扬其职,不供其事,国有常刑。”上斋于行宫四日,致斋三日。近侍之官应从升者,及从事群官、诸方客使,各本司公馆清斋一宿。前祀一日,诸卫令共属:未后一刻,设黄麾半仗于外壝之外,与乐工人俱清斋一宿。
有司于太岳南四里为圆坛,三成、十二阶,如圆丘之制。坛上饰以青,四面各依方色,并造燎坛及壝三重。又造玉策三枚,皆以金绳连编玉简为之。每简长一尺二寸,广一寸二分,厚三分,刻玉填金为字。又为玉匮一,以藏正座玉策,长一尺三寸。并玉检方五寸,当绳处刻为五道,当封玺处刻深二分,方一寸二分。
又为金匮二,以藏配座玉策,制度如玉匮。又为黄金绳以缠金玉匮,各五周。为金泥、玉匮、金匮。为玉玺一枚,方一寸二分,文同受命玺,封玉匮、金匮。又为石,以藏玉匮。用方石再累,各方五尺,厚一尺,刻方石中令容玉匮。
旁施检处,皆刻深三寸三分,阔一尺。当绳处皆刻深三分,阔一寸五分。为石检十枚,以检石,皆长三尺,阔一尺,厚七寸。皆刻为印齿三道,深四寸。
当封玺处方五寸,当通绳处阔一寸五分。皆有小石盖,制与检刻处相应,以检擫封泥。其检立于旁,南方、北方各三,东方、西方各二,去隅皆七寸。
又为金绳以缠石,各五周,径三分。为石泥以泥石,其泥,末石和方色土为之。为距石十二枚,分距隅,皆再累,各阔二尺,长一丈,斜刻其首,令与隅相应。
泰山之上,设登封之坛,上径五丈,高九尺,四出陛。坛上饰以青,四面依方色。一壝,随地之宜。其玉牒、玉匮、石、石检、距石,皆如封祀之制。
又为降禅坛于社首山上,方坛八隅,一成八陛,如方丘之制。坛上饰以黄,四面依方色。三壝,随地之宜。其玉策、玉匮、石、石检、距石等,亦同封祀之制。
至其年十二月,车驾至山下。及有司进奏仪注,封祀以高祖、太宗同配,禅社首以太穆皇后、文德皇后同配,皆以公卿充亚献、终献之礼。于是皇后抗表曰:
伏寻登封之礼,远迈古先,而降禅之仪,窃为未允。其祭地祇之日,以太后昭配,至于行事,皆以公卿。以妾愚诚,恐未周备。何者?乾坤定位,刚柔之义已殊;经义载陈,中外之仪斯别。瑶坛作配,既合于方祇;玉豆荐芳,实归于内职。况推尊先后,亲飨琼筵,岂有外命宰臣,内参禋祭?详于至理,有紊徽章。
但礼节之源,虽兴于昔典;而升降之制,尚缺于遥图。且往代封岳,虽云显号,或因时俗,意在寻仙;或以情觊名,事深为己。岂如化被乎四表,推美于神宗;道冠乎二仪,归功于先德。宁可仍遵旧轨,靡创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