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行是什么鬼,明明就是很好吃!"林小鹿翻了个白眼,"你们男生就是嘴硬。"
吃完披萨出来已经快四点了,阳光斜斜地照在商业街上,把地砖晒得发烫。
林小鹿手里捧着大杯可乐,走几步吸一口,走几步吸一口,腮帮子鼓了瘪瘪了鼓,跟个小仓鼠似的。
"哥,我们去逛逛吧?"
"逛什么?"
"逛逛商场呀,我同学说那边新开了一家文具店,有好多好看的本子和笔。"
"你不是刚买过文具吗?"
"那是上周买的,这周又有新的了。"林小鹿拽着他的袖子往商场方向走,"走走走嘛,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林默被他妹拖着进了商场。
周末的商场人挺多,扶梯上挤满了人,空气里混着各种香水和食物的味道。
林小鹿轻车熟路地往三楼走,那边有一排文具店,玻璃橱窗里摆满了五颜六色的笔记本和贴纸。
"你看那个!"林小鹿指着一个粉色的笔记本,"是不是超好看?"
林默看了眼,是个带密码锁的活页本,封面上印着一只胖乎乎的小熊,穿着碎花裙子,歪着脑袋眨眼睛。
确实挺好看的,但他妹都十四岁了还用这种粉嫩嫩的本子,有点……
"幼稚吗?"林小鹿看穿了他的想法,"这叫少女心,懂不懂?"
"懂懂懂。"
林小鹿开心地把本子拿下来翻看,又从架子上拿了几个贴纸和一支粉色钢笔。
钢笔是那种可以换墨囊的,笔杆上缠着一圈蕾丝花边,笔尖是细尖的,写字应该挺顺滑的。
"多少钱?"林默问。
"本子三十八,贴纸十二,笔二十三。"林小鹿掰着手指头算,"一共七十三,你请我呗?"
"凭什么我请?"
"凭你是我哥,凭你答应给我涨零花钱,凭你今天吃了我的披萨。"
"披萨是我请的。"
"那也是你吃得比我多!"
林默认输了,掏出手机扫码付款。他妹这人,歪理一套一套的,跟她讲道理永远讲不赢。
从文具店出来,林小鹿又拉着他在商场里转了一圈,买了杯奶茶,还在一个抓娃娃机前站了十分钟,花了二十块钱夹了三个娃娃出来,全是那种巴掌大的钥匙扣挂件。
"这娃娃好丑啊。"林默拎着其中一个看了看,是只蓝色的独角兽,眼睛画得歪歪扭扭,鬃毛的颜色也不均匀。
"丑什么丑,这是艺术!"林小鹿把三个娃娃全塞进书包里,"回去分我一个,我同学也要一个。"
"这也太敷衍了。"
"不敷衍不敷衍,心意到了就行。"
逛完商场出来,太阳已经往西偏了,天边染上一层橘红色的光晕。林小鹿手里捧着一杯没喝完的奶茶,肚子圆滚滚的,走路都迈不开步子。
"哥,我走不动了。"
"刚才吃的时候不是挺能吃的吗?"
"那不一样,吃的时候是吃的,走路是走路的,不能混为一谈。"
林默叹了口气,蹲下身子:"上来吧,背你回去。"
"真的?"林小鹿眼睛一亮,二话不说就趴到他背上,两条胳膊搂着他的脖子,下巴搁在他肩膀上,"哥你真好,我最爱你了。"
"少来这套,回去路上给我买瓶水。"
"好嘞。"
林默背着他妹往外走。
他妹不重,才八十斤出头,但他今天走了不少路,腿有点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