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采芸沉思了很久,对刘协说道:“这个问题,可以拆成两个问题来考虑。
第一个问题,就是学校的法律专业能不能招女生的问题。我认为这个应该放开,允许女性学法律。女性将来毕业后可以当讼师,或者在法院当小吏,以协助法官进行材料整理。女生有能力学好法律,也有就业需求,所以请皇兄认真考虑。
第二个问题,就是拥有裁量权的法官职位,确实不适合女性。我认为应该对法官职位附加上偏向于男性的条件,但不做硬性规定。这样一来,法官岗位就出现太多女性,并且哪怕出现了女法官,大概率也是称职的。”
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刘协认可了刘采芸的意见。
兄妹二人又商量了一会细节,然后刘协又跟司化署、司法署等有关大臣进行了多次讨论,才最终定案,颁布了以下条例:
1、太学由只招男生改为男女通招,但招考条件里写明:学生需参加无差别的军事训练,女性的训练和考核标准与男性相同。
2、法律专业删除了只限男性的规定。
3、法官聘用后将参加为期一年的边防戍守任务。
幼师和护理专业的招录条件,刘协本来想改动一下,但后来想了想,还是罢了。女性权益者从来不反对女性独享的权益,而男性却不会跳出来争一些没有营养的权益。
新规向全社会公布之后,反对活动就偃旗息鼓了。曾有20多名抗议者要求取消法官戍边的条例,以便让女性也有机会当上法官,不过这一小撮人已经不能形成什么声势,很快就散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