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六闻言眼神再次焕发出光彩,诺诺道,“你愿意去了?”林宇狠狠的给了他一拳头,道,“下次再发生这样的事我会让你死的很惨的你信不信。”
高小六连连点头,“信,信!现在我们可以出去了吧?”谄媚的笑容显示出他丝毫没有听进去林宇的任何话。
估计林宇现在就是叫他去死,他可能也是这个回答。
“林宇,你就和小六出去吧。”
我笑笑,“不过晚上记得按时回家。”
“大少爷~”高小六崇拜的眼神望向我,“您真是太英明了!”然后好像怕林宇反悔一样拖着他离开了我的视线。
我嘿嘿冷笑,林宇你以前的狐朋狗友怎么那么多呢?出去没问题,但是要有分寸啊……“小九~我们也出去好不好啊?”然后我看向身旁的小九,微笑道。
小九迷茫的点点头,可爱极了,我又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蛋。
然后轰轰烈烈的出门去……大都市的夜晚处处霓虹灯闪烁,车水马龙,明明是如此喧闹,可偏偏在这人群之中我却觉得安静。
我喜欢将自己放在人海里,因为这样我就不是特别的,我就和所有的人一样,实实在在的存在着,生活着。
哪怕平凡,也不需要像如今般惊心动魄……美滋滋的带着外表天使般可爱的小九我们直奔哈根达斯。
反正现在咱也是有钱人,我豪爽的点了两套套餐。
不知道别人看到我们会以为是情侣?兄妹?还是……父女?“小九,你喜不喜欢吃冰淇凌?不喜欢我们可以再去别的地方哦。”
我对小九笑道,其实我就是自己想吃,点都点了。
这就叫马后炮,顿时有一种欺骗小朋友的愧疚感……小九开心的点点头,道,“喜欢!”愧疚感顿时升华为自豪感,心道自己果然有带小孩子的天赋,随便蒙都能蒙对。
于是一大一小其乐融融。
离开的时候还不忘买两只冰淇凌带走,我们人手一个边走边吃。
如果有认识我们的人看到了,多半会以为是产生了幻觉。
“小九你今年多大了?”我问。
“十三岁了。”
小九的声音有些含糊,因为嘴巴塞满了。
我吃了一惊,以为有十四,五岁呢,原来还要小。
看来发育的不错,于是我很不纯洁的向她的胸部看去,呃……比我十六岁的时候大那么一点……好吧,我现在是男人,在想什么!“小九平时都做些什么?”我继续问。
“将坏人送进天堂。”
小九回答。
我动作一僵,蓦地想起身边的这位小朋友据说是个杀人不眨眼的凶神。
讪讪的笑,“你是信基督教的么?”小九不屑的摇摇头,道:“我觉得那里是垃圾回收站。”
“呃……其实我想问的是,你除了工作的时候平时喜欢做些什么。
就是自己的爱好,不是别人叫你做的事哦。”
我循循善诱。
“爱好?”小九低头想了想,“可是送坏人进天堂不好么?我很喜欢把坏人扔进那里去,二哥说不应该活着的人就应该去上帝身边。”
我默然,觉得无比的溃败,这绝对是语言不通的问题!顿时对自己的沟通能力产生了严重的怀疑。
但是我怎么能轻易的被失败打倒,都说失败是成功之母,所以我要再接再厉。
而就在这时,我听到了在月黑风高夜最常见最有可能的声音。
你说是什么?是“救命”。
一个女人的求救声,在这夜晚空旷的路边显的十分的刺耳。
我有些郁闷,堂堂天子脚下,这种事真就让我碰到了,劫财or劫色?要不要英雄救美?但是有没有危险?我在做激烈的思想斗争!最后我决定,看看情况再说。
于是我回头,转角处一个衣衫凌乱的女人正冲了出来,头发被风吹乱,但还是可以看出是个美女。
虽然不算倾国倾城,却也楚楚可怜。
紧接着后面冲出了两个彪形大汉,眼看就要抓住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