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胡适无疑是第一“白话诗人”。他的《尝试集》充满了矛盾,显示出从传统诗词中脱胎、蜕变,逐渐寻找、试验新诗形态的艰难过程。因此,人们在《尝试集》里发现为数不少的旧体诗词是一点也不奇怪的。而早期旧体诗(主要收在《去国集》)中古体又占了多数,表现出“重古风,轻律诗”,追求“散文化”的倾向,但这时期的所谓“作诗如作文”之“文”,仅仅是指古文,胡适的试验也就没有超出宋诗与“诗界革命”的范围。在《去国集》的一部分诗及《尝试集》第一编、第二编《关不住了》以前的诗作,胡适的尝试重点是“以白话入诗”,仍然不能摆脱旧诗词语言模式与文法结构法则的支配与制约,结果就写出了半文半白、半新半旧的诗。胡适真正走出“以传统反传统”的怪圈,是从他翻译了美国意象派诗人莎拉·替斯代尔的《关不住了》(原诗题为《在屋顶上》)以后,胡适自称是他的“‘新诗’成立的新纪元”。可以说,胡适是在美国意象派诗歌的启发下,意识到了必须“充分采用白话的字,白话的文法和白话的自然音节”,“做长短不一的诗”,把“诗的散文化”与“诗的白话化”统一起来,才能跳出旧诗词的范围,实现“诗体的大解放”。尽管《尝试集》里“真白话的新诗”不过《一颗星儿》《“威权”》《一颗遭劫的星》等不多的几首(二、四版《尝试集》又增补了一些),但确实从中国古典诗歌的形式传统中挣脱出来,开始具备了现代汉语抒情诗形式法则的雏形,人们因此称《尝试集》为“沟通新旧两个艺术时代的桥梁”。在另一方面,胡适的诗又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以至后来有“胡适之体”之说。胡适曾把自己的追求概括为“说话要明白清楚”“用材料要有剪裁”“要抓住最扼要最精彩的材料、用最简练的字句表现出来”“意境要平实”这几条,这确实代表了新诗的一路。而与以“晦涩难懂”为特征的另一路,形成了既对立又互补的关系。
钱理群、温儒敏、吴福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122页,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
4.所谓小诗,是指现今流行的一行至四行的新诗。这种小诗在形式上似乎有点新奇,其实只是一种很普通的抒情诗,自古以来便已存在的。本来诗是“言志”的东西,虽然也可用以叙事或说理,但其本质以抒情为主。情之热烈深切者,如恋爱的苦甜,离合生死的悲喜,自然可以造成种种的长篇巨制,但是我们日常的生活里,充满着没有这样迫切而也一样的真实的感情:他们忽然而起,忽然而灭,不能长久持续,结成一块文艺的精华,忽而足以代表我们这刹那的生活的变迁,在或一意义上这倒是我们的真的生活。如果我们“怀着爱惜这在忙碌的生活之中浮到心头又复随即消失的刹那的感觉之心”,想将他表现出来,那么数行的小诗便是最好的工具了。中国古代的诗,如传说的周以前的歌谣,差不多都很简单,不过三四句。《诗经》里有许多篇用叠句式的,每章改换几个字,重复咏叹,也就是小诗的一种变体。后来文学进化,诗体渐趋于复杂,到了唐代算是极盛,而小诗这种自然的要求还是存在,绝句的成立与其后词里的小令等的出现都可以说是这个要求的结果。另一方面,从民歌里变化出来的子夜歌懊侬歌等,也继续发达,可以算是小诗的别一派,不过经文人采用,于是乐府这种歌词又变成了长篇巨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