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当代文学界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是所谓的“十七年文学”与“文革文学”重新变成了一个“问题”。最近一段时间,在接连参加几次有关的学术讨论会的过程中,置身于辩论激烈的会场,我常常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因为这样的场景在80年代是不可想象的。在80年代“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根本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甚至在大学中文系的课堂上,它们都会被毫不犹豫地忽略乃至省略。在80年代的文学史叙述中,公式化、概念化、政治化的“文革文学”,乃至“十七年文学”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文学”,“当代文学”的真正意义是通过“新时期文学”加以体现的。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愿意将近年当代文学界对“十七年文学”与“文革文学”的关注理解为当代文学研究中“文学史意识”的觉醒。所谓“文学史意识”,是与“文学爱好者意识”相对应的。
我将读小说——接近“文学”的方式分成两种,一种是“业余”的、“文学爱好者”的方式,他们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喜好选择作品和确定文学的价值;另一种则是一种“专业”阅读的方式,或称“文学史”的阅读方式。我一直认为大学中文系进行的主要就是这种“专业”的文学史训练。因此,我也一直存在一个偏见,那就是认为上过大学中文系的人与没有读过大学中文系的人对作品的理解是不同的。上过大学中文系的学生在讨论一部作品时,总是会本能地将这部作品放在时间性的文学史中进行定位,而不是纯凭个人的好恶对作品进行褒贬。
毋庸讳言,许多资深的当代文学研究者,甚至是在大学中文系任教的教师,在谈到自己拒绝“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的理由时,竟然是:“我实在读不下去!”比如谈到“样板戏”的时候,有的人就会说:“我听到那个曲调就头晕,对于我那是一种噪音,根本不是艺术!”如果说这句话的人,是社科院或文联作协写文学评论的学者,当然也无可厚非,因为他们完全有理由选择自己喜爱的作品进行评论和研究;对自己不喜爱的作品,完全可以置之不理。然而,如果是一位大学中文系的当代文学教师,对自己不喜欢的作品完全置之不理却实在有些不可理喻。就我这些年对“十七年文学”和“文革文学”的关注而言,我相信驱使我一直关注这一问题的最直接和最简单的原因,是我一直要面对几乎每年一次的面向本科生的“中国当代文学史”课程的教学。在每年一次的教学过程中,我觉得困难最大的就是向学生讲述语境和背景完全不同因而真正进入了“历史”范畴的“十七年文学”与“文革文学”——虽然我明明知道如果只讲“新时期文学”,甚至是王朔、金庸、卫慧、棉棉,或者是“网络文学”,我自己和学生都会要轻松得多。我始终在寻找一种讲述这一段历史的方式,尽管对于在80年代的知识语境中成长起来的我来说,这并不是一件轻松的工作——它同样需要经历一种痛苦的否定和自我否定的过程。可以说,在文学史讲述过程中的每一次的努力,都成为了我自己加深对文学史的理解和认识的过程,也是深化我自己的文学史意识的过程。许多年后,我才终于敢于用这样的语言表述自己对一种当代文学史“常识”的疑问,那就是:“没有‘十七年文学’与‘文革文学’,何来‘新时期文学’?”“没有‘十七年文学’与‘文革文学’,何来‘二十世纪中国文学’?”
李扬:《“文学史意识”与“五十至七十年代中国文学”》,载《江汉论坛》,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