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不出所料,在第一轮比赛中,诺敏就发现了白马少年的身影。主持人高声宣布参赛者的姓名、年龄、籍贯,诺敏这才知道白马少年名叫那日苏,十八岁,是卫拉特部落首领格日勒图之子。
那日苏今天依然一身洁白,牵着他心爱的白马,所不同的是今天头上没有扎头巾,而是戴着一顶牛仔毡帽,干净的脸上更加透出一股子英气。
他非常随意地操起他那把特制的弓箭。弓身外用竹片,内衬角片制成,竹片外包着一层柔软耐磨的羊皮,两角相接处是黄杨木做成的把儿。弓的两端用皮筋做弦拉紧。其强度为五十弦,这是弓箭中拉力最大的。箭用柳条做杆,鹰羽做尾,长三尺,箭头用青铜铸成。
只见他双脚一前一后站立,左手握弓,右手徐徐地将箭和弦往后拉到满弦,一松手,箭带着一声尖啸稳稳地射入靶心。连着三箭,箭箭正中靶心。他精湛的箭术引起围观者一片掌声。
主持人宣布下面出场的是来自上都的阿来夫。诺敏背着精致的箭囊,右手提着自己的弓箭,款款走到场地中央。只见她一身奶黄色的袍子,脚上穿一双棕色软牛皮高筒靴,腰上扎着一条金色丝绸腰带,头上扎着同色丝绸头巾,飒爽英姿,就像春天里温暖的阳光,所到之处春光明媚。
白马少年皱着眉头看了诺敏一眼,那眼神好像在说:“哪来的黄毛小子,哪不好玩,跑到这里瞎掺和。”从他的眼神谁都看得出他根本没把阿来夫放在眼里。
诺敏看出那日苏眼里的不屑,也不出声,用眼瞟了他一眼,瞄也不瞄举起弓箭连发三箭,“嗖!嗖!嗖!”箭箭射入靶心。人群立刻沸腾起来,周围一片喝彩声。
那日苏大吃一惊,他没有想到一个十五六岁的毛孩子箭法如此精准,他不由地多瞄了他几眼,眼中露出一丝欣喜。
在接下来的比赛中,诺敏和那日苏始终不相伯仲,其他射手远不是俩人的对手。看来要分出胜负只能在明天的骑射比赛一分高下了。
吃过晚饭,托娅在煮奶茶。诺敏双手托着下巴坐在羊毛地毯上想着心事。她脑海里老是闪现那日苏那张俊美无比的脸,他那抿着嘴时的刚毅和微笑时的柔美,怎么也挥之不去。
“公主,明天你还比不比?”托娅的话把诺敏从沉思中唤醒。
“为什么不比?明天我一定要赢他,谁让他看不起我来着。”诺敏浅恨地说。
“公主,你是不是爱上他了?”托娅说着咯咯地笑起来。
“死丫头,谁爱上他了?看我不撕烂你的嘴。”诺敏爬起来佯装去打托娅,托娅赶紧躲开。
等托娅不注意,诺敏用自己的绸腰带套马杆似地一把套在托娅脖子上,用力往自己面前一带,托娅就倒在诺敏站着的地毯上,诺敏将她按在地上挠她的胳肢窝,托娅笑不可支地在地上打滚,连声告饶。
笑闹够了,主仆二人坐在地毯上喘气,托娅又忍不住说道:“不过说真的,他是我这一辈子见过的最俊的男孩了。”
“胡说八道,十五年就叫一辈子了?太阳还刚冒头尖尖呢。你好歹说说你这一辈子总共见过几个男孩?”
“反正他是我见过的男子之中最俊的。”托娅坚持自己的观点。
诺敏没有再接托娅的话茬,她站起来走到窗前,看着暮色里忙碌的人们和蒙古包里星星点点的亮光,眼神变得迷离,丰满的胸脯一起一伏,脸上泛起一片红晕。好在她背对着灯光,所以托娅没有发现她心中的秘密。
诺敏知道自己已被那日苏迷住了,她心谤腹诽:“真没出息,怎么能喜欢一个瞧不起自己的人呢。”
当太阳升到旗杆顶上时,草原又开始热闹起来。射箭比赛继续进行,所有参加骑射的选手骑着自己心爱的骏马,背着箭囊,英姿飒爽地集合在起跑线上。
射手们骑着骏马在起跑线上一字排开,诺敏和那日苏骑马站在中间,俩人之间隔着两匹马。俩人都情不自禁地互相看了一眼,那日苏心里寻思:“这小子怎么长得如此秀美?”而诺敏因为心里藏着秘密,所以碰到那日苏看她的眼光不禁羞红了脸蛋儿,别转脸去不敢再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