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已经不是那种幼稚的孩子,一进儿童玩具部就高兴得命都没有了,不过她倒是喜欢看热闹,逗笑取乐。
前年圣诞节我曾带她一起到市中心买东西。
我们的确乐了一阵子。
我想那次是在百花公司里。
我们一起进了鞋部,假装她——老菲芘——要买一双高统雨靴,那种雨靴总有一百万个穿带子的眼儿。
我们简直把那个可怜的售货员折腾死了。
老菲芘试了约莫二十双,每试一双,那个可怜的家伙就得把一只鞋子上面的带子全都穿好。
这实在是种下流的把戏,可是差点儿把老菲芘笑死了。
最后我们买了双鹿皮靴,付了钱。
那个售货员倒是十分和气。
我想他也知道我们是在逗着玩儿,因为老菲芘老是咯咯地笑个不停。
嗯,我就这样沿着五马路一直往前走,没打领带什么的。
接着突然间,一件非常可怕的事发生了。
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的脚才跨下混帐的街沿石,我的心里马上有一种感觉,好象我永远到不了街对面。
我觉得自己会永远往下走、走、走,谁也再见不到我了。
嘿,我真是吓坏了。
你简直没法想象。
我又浑身冒起汗来——我的衬衫和内衣都整个儿湿透了。
接着我想出了一个主意。
每次我要穿过一条街,我就假装跟我的弟弟艾里说话。
我这样跟他说:“艾里,别让我失踪。
艾里,别让我失踪。
艾里,别让我失踪。
劳驾啦,艾里。”
等到我走到街对面,发现自己并没失踪,我就向他道谢。
等我要穿行另一条街的时候,我又从头来一遍。
可我一个劲儿往前走着。
我大概是怕停下来,我想——我记不太清楚了,说老实话。
我知道我一直走到第六十条街才停住脚步,都已经走过了动物园什么的。
随后我在一把长椅上坐了下来。
我都已喘不过气来了,浑身还在冒汗。
我在那儿坐了总有一个钟头,我揣摩。
最后,我打定主意,决计远走高飞。
我决意不再回家,也不再到另一个混帐学校里去念书了。
我决定再见老菲芘一面,向她告别,把她过圣诞节的钱还她,随后我一路搭人家的车到西部去。
我想先到荷兰隧道不花钱搭一辆车,然后再搭一辆,然后再一辆、再一辆,这样不多几天我就可以到达西部,那儿阳光明媚,景色美丽;那儿没有人认识我,我可以随便找个工作做。
我揣摩自己可以在一个加油站里找个工作,给人家的汽车加油什么的。
不过我并不在乎找到的是什么样的工作,反正只要人家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人家就成。
我又想起了一个主意,打算到了那儿,就装作一个又袭又哑的人。
这样我就可以不必跟任何人讲任何混帐废话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