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下。
他数不清了。
那些人终于停了。
不是因为心软,是因为累了。
他听见有人说:“操,不会死了吧?”
有人说:“管他的,走了走了。”
还有人说:“妈的,酒都洒了,真晦气。”
脚步声渐渐消失了。
巷子里安静下来。
只有头顶老旧的油烟机还在嗡嗡响。
只有地上的血还在慢慢往外流,只有他还在。
他还活着。
沈严想喊。
他想喊“救命”,想喊“来人”,想喊“我还活着,救救我”。
但他发不出声音。
喉咙像被人掐住,气管像被什么堵住,嘴唇动了,却只有气音,轻得连自己都听不见。
他趴在地上,用尽最后一点力气,往前爬。
他继续爬。
一下。
两下。
手碰到了什么。
那支笔。
从口袋里滚出去的,被踩了一脚,变得有些灰扑扑的草莓水笔。
他把它攥在手里。
小雅……哥给你买了……生日礼物……
沈严努力爬向巷口那一点光。
三寸。
两寸。
一寸。
光就在前面。
只要再往前一点点,只要爬出去,就会有人看见他,就会有人打电话,就会有人救他。
沈严爬不动了。
那只手,停在那里,离光还有一点点。
他睁着眼睛。
看着那道光。
好想活下去。
好想看见小雅长大。
好想去大学。
好想带妹妹离开这里。
好想有一天,能在没有欺负、没有冷漠、没有“灾星”这两个字的地方,安安静静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