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扭头看向董思忆,董思忆不等他说话就讲道:“抱歉,那天我很早就睡了,你到底有没有离开过酒店我并不知道。”
“你可以去查宾馆的监控!”史密斯向高峰叫道。
“如果计划完美的话,想要避开宾馆的监控是轻而易举的事。”
“你不能只凭这一点就说我是凶手!”
“当然不止这一点。”高峰说,“我想昨天晚上也没有人能证明你一直呆在宾馆里。”
“你这是什么意思?”
“之前我说过了,昨天我让萧月给董思忆打了两个电话,除非你也吃了药,不然你应该听到电话响才对,可是两个电话都没有人接。”高峰说。
“这又能说明什么?昨天我很累,或许是我睡的太死了没听到。”
“那你的腿呢?”
“我已经告诉你了,今天早上我不小心摔倒了。”
“事实真的是这样吗?”高峰轻哼一声,“昨天晚上我和萧月离开警局后有人骑摩托车在后面跟着我们,后来他在车上蹭了一下,腿受伤了。”
“你的意思是说我就是那个骑摩托车的人?”
“没错。”
“这太荒诞了!我没事为什么要在雨夜跟踪你们?”
“因为你想杀我,不想让我再查下去。”
史密斯面色一寒:“你有什么证据说那个摩托车手是我?”
“首先你会骑摩托车,我想这个大家都已经亲眼看到了。”高峰说。
史密斯轻哼一声。
“当然只凭这点还不能让你承认,最重要的证据是你腿上的伤口。如果你真的是不小滑倒了的话,那腿上的伤口应该是由下而上,而骑摩托车蹭伤的伤口就是由前至后。”高峰说着微微一顿,盯着史密斯受伤的腿,“你是不是昨晚那个摩托车手只需要让我们看看你的伤口就行了。”
“史密斯,把你的裤子卷起来,让大家看看你的伤口。”董思忆冷冷地说。
“怎么,连你也不相信我?”史密斯看着董思忆。
董思忆冷哼一声:“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的伤口是由前至后的,这点你怎么解释?”
“我?”史密斯眉头一皱,“这个我怎么知道,反正我是摔伤的!”
“史密斯,我知道只凭这些还没有办法让你承认,我还有最后一个证据。”高峰盯着史密斯说。
“你说什么?”史密斯惊讶地看着高峰。
高峰接着说:“根据法医的鉴定,杀害董飞凤的凶器是一把锋利的军刀,而这把军刀现在就在你身上。”
“你为什么这么肯定?”
“原因很简单,我向你提到过这件事,你也知道我们在找这把军刀。你怕凶器被人找到,所以你就把它藏了起来,而最安全的地方就是你的身上。”
董思忆突然讲道:“说起军刀,我确实见他身上带着一把军刀,他告诉我那是用来防身的。”
史密斯看了看董思忆,接着向高峰说:“就算我是凶手,你说我为什么要杀董飞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