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类话,风漫烟不会说,他并不是一个多嘴的人。他本来就已很少说话,更不喜欢说废话。
林不隐很快发现,自己在无意中伤了快刀主人的自尊心。
——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少年人,一样的要面子,一样血气方刚。
他立刻松开手上的刀尖,刀回去了,风一样速度的入鞘。
他道:“我只希望你不要随便杀人,刚才那一刀我看你是要刺在这一位老兄的左颈,中了肯定没命在。”
风漫烟的一双眼睛,这时又露出很疑惑的眼神。因为他实在想不通,究竟是从哪里冒出了这么了不起的人,眼力是那样犀利,能看清他这一把刀的去向和刀路。
风漫烟一向都不喜欢听人教训,冷冷回道:“那位兄台既然已入刀道,生命就该属于刀,刀败人亡!”
林不隐道:“可是你的刀也败了。”
刀,败于他手!
他话才一出口,就发现自己这话很不该说。
因为,他很怕对方回去以后,要马上自杀殉刀。
风漫烟听了,却哂道:“我没败,我迟早会胜过你。”
林不隐捏着一把汗,暗中松了一口气。
“我叫风漫烟。”风漫烟说完这一句话,孤独的白色身影,已逐渐走远,消失。
很多天后,只要想起这个救下张十八的人,风漫烟的眼神就变得不再坚定。
他的内心,竟然条件反射地有些怕这人,这个自称“林不隐”的人。
林不隐夹住了他的刀,那灵活巧妙的两个手指,似乎天生便是他刀法的克星。
他有点害怕自己会再碰见这个人,却又莫名其妙地很想再见一见,思想着实矛盾。
因为,他很想和林不隐找个地方一起坐下来,谈一谈刀道;以林不隐的眼力,肯定能知道一套刀法的优劣。
然而,他出刀被夹,没有了面子,再说他一向都冷傲,完全拉不下脸去巴结对方。
他独行惯了,于是一个转身走掉,却有一种感情在心底滋生、蔓延。
那是——
真挚的,万分珍贵的友情。
张十八牢牢记住了恩公的名字,胖胖的身躯一揖,向林不隐感激着:“林不隐少侠!谢谢你救命,我永远记着你。”
可林不隐最怕别人记住自己,犹如阴魂不散,特别是当对方也是个男人。
他向张十八道:“不要客气!我救你,只不过是因为你长得可爱极了,很像王大妈家里养的那头猪。”
张十八一愣,接着觉得生气,可对方毕竟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他只能哭笑不得。
他并没有问“王大妈”是何许人,也来不及问。因为救命恩人对他潇洒一笑后,身子一下沉没在夜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