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在世上,令人头大的事情有很多,每天都会发生。每一天都有人在头大,觉得自己倒霉。
少年的林不隐,正觉得自己头大了起来。他几乎感叹:人活着就是瞎折腾,还不如草木无情,也就无忧。
一个人在烦恼的时候,就会有头大的感觉。
——少年林不隐,正有烦心事。
一个人在喝过不少酒之后,也会有头大的感觉。
——少年林不隐,现在已喝下不少酒。
一般情况,人一烦恼起来就会去喝酒,而林不隐这会也有烦心事;但是他此时喝酒,却不是为了消愁、驱烦。
他也并不是一个人在喝酒,是跟鹿空天一起喝的——这酒是鹿空天要请他喝。
正因为鹿空天请客,林不隐才不推辞、多喝了点,于是他的烦心事就这么出来了。
因为快喝完三大坛子老酒的时候,鹿空天突然小声告诉他,自己其实并没钱请客。
——林不隐头便大了!喝赖账的酒,他是很不好意思的。
看着面前桌上六个炒得精致、好吃又好看的小菜,他的脸色悄悄在红。
本来,虽然两个人一起喝了三大坛酒,他的脸色还是照旧,可现在的他却不得不脸红起来。
林不隐似已恼羞成怒,一个巴掌打过去,想甩在鹿空天厚厚的面皮上,要问他为什么拖自己下水来吃霸王餐。
鹿空天赶紧跳起来,在叫:“林不隐!我怎么知道你那么快就把那一万两银票施舍掉了?”
林不隐从“通天酒楼”赌场风爷那里赢过来的银票,鹿空天早就跟一个老贼那样记在心上。
才从赌场出来,林不隐却一个转身,去青楼找来个可怜女子,交给她、好让她赎身跳出火坑……
这会,两个人不敢再叫酒来享受了,也没了心情去说笑,都端端正正坐在那儿,开始发呆。
好一会,林不隐开口道:“这顿本来就是你要请我的,所以现在只好你一个人留下来……”
林不隐还没说完,鹿空天已在嚷:“不行!就算我留下来也没用。”
林不隐道:“你留下来给酒楼干活,赚回酒钱嘛!”
鹿空天好像生气了,几乎要掀掉桌子,想了想又道:“是好主意!那我先走,你留下干活也一样。”
他立马起身,就要拔腿开溜。
林不隐哪会这么容易让他自由,伸出手弹一弹指头,一根筷子就飞向对面的鹿空天。
——他是想点住对方的穴道,令人动不了身子。
鹿空天却似乎早已知道他的打算,早有了防备,听到半空那筷子刺破空气的响声,一弯腰就避过去。
酒楼里人多,眼看筷子打不中目标,便要误伤了旁人。
林不隐准备丢出去另一根筷子,去击落先前的筷子。他还没有动手,先前那根筷子却已被人用一手飞快捏住。
一只很瘦的手,看去沉稳有力。这只手看上去并没有一丝多余的肌肉,平时锻炼得很不错。
这样的手,无疑是属于江湖人。
这样的手,无疑能够接下很多不同的暗器,或者发出各种各样暗器来。而很多江湖人的手,并没有这么出色。
拥有这只手的江湖人,在江湖上,身手应该是出类拔萃的。
——林不隐才一眼看到那一只手,立时就有了很多的判断。
而那一根筷子是竹制的,很结实,平常人用一双手一时半会都不定能折断。这一会,只听“啪”一声就被人拗断了。
出力断筷子的手,并没有动一条青筋,看起来似乎很是轻松。
这下,林不隐没有再看这手,抬起头去看人。
——拥有这只手的人!是个男人,他似乎是凑巧走过这边,才不得不接下筷子的来势、攻击。
那是个鬓角有白发的人,但是脸上没有一丝皱纹,年纪在三十岁左右。
“未老先衰”是林不隐此刻在心中的一个念头。
那个人一脸精明,常年行走江湖令他的话音显得沧桑:“少年人!你的指力相当不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