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及时治疗,或许伤疤会浅一些,可现在像是拖了许久,我最多只能用药草使他愈合,至于会留怎样程度的伤疤……我也不知道。”
“可惜了。”
这人或许真的是命不该绝,下午的时候就醒了过来。
我自然不会自大地认为是我那三脚猫的医术救了他。
值得庆幸的是他的眼睛似乎并没有什么问题,烧伤的只是脸。
沐雨替他换药的时候,正巧与他四目相对。
那眼神深邃,似乎能将沐雨的心神吸进去。
“呀,你小子真是命大竟然,这么样的能活下来。”
我自沐雨身后探了个头,说道:“我是叫你的人,以后你跟着沐雨喊我掌柜的,若是你不想待在这里就把药钱结清了,你就可以自由来去。”
“不然的话……”我冲着他冷笑两声,威胁道:“那你就把命留下。”
这男子点了点头,似乎是在说自己知道了。
我给他倒了一杯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
他张了张嘴,只发出一些无意义的音节,神情似乎比我还震惊。
我心里咯噔一下,心想坏了,我这是把别人治哑了不成?
看他张嘴的样子,似乎以前是会说话的。
“你以前会说话?”我试探性地询问。
他点了点头。
“但醒过来之后,突然发现自己不会说话了?”
他又点了点头。
沐雨也同样震惊地看着我,估计和我想得如出一辙。
“咳咳,你猜会不会是因为你受了这么重的伤压迫了你的喉咙,所以你没办法说话了?”
我信口胡诌,毕竟让我治疗外伤,自然是没问题的,可这内伤嘛,我是真的不敢随便医治。
他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
坏了,有种被讹上的错觉。
这男子的外伤好得很快,一个星期左右就能下地走路了。
而这期间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
他用树枝在地上十分整齐地写上了“阿默”两个字,他说这就是他的名字,以后不用再叫他哑巴了。
虽然我还是觉得哑巴更贴切一些,但既然他不愿意,那我自然也只能依他的。
阿默好了之后,将家里的所有重活全部都包揽了,甚至偶尔会消失一段时间,然后再回来时,我们便能吃上肉质鲜美的野味。
他比我想象得更厉害,独自进入森林之中。还能全身而退,看样子也不是一个普通人。
可这样的他,竟然也会被放弃,可见,这世上之人,都是蝇营狗苟之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