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羽继续往前走,我继续跟着。心里,总感觉哪里不对劲儿?秦羽对秦风的在意程度,似乎,远远超过了兄妹应有的关系。
走了没多久,就听到前面巷子的拐角处,传来凄凄惨惨的呻/吟声。
赶紧跑过去一看,暗黑的小巷中,七七八八地躺着黑燕社的小弟,个个都捂着伤口在地上打滚儿哀嚎。
路灯下的石凳上,一个穿着干净的白衬衫的男人,端正而坐。
灯光洒在他身上,整个人都朦朦胧胧地散发出一层耀目的光辉。虽然脸上有一些微微冒血的伤痕,却也是帅到了极致。
在他身旁,一个扎着双马尾的女孩儿,正手忙脚乱地给他上药。
她小心翼翼地用棉签儿沾着碘酒,轻轻涂在他伤口上。
男人皱眉,“嘶”了一下,女孩儿赶紧鞠躬道歉。
这是要把男人捧上天的节奏呀!
最关键的问题是,这个女人我认识!这个男人,我也……算是认识吧。
看着她卑躬屈膝的样子,我就来气。
走过去,顺手从她手中取过棉签,就毫不客气地往男人脸上抹:“这才是涂药的正确姿势。”
男人疼得“嘶”一声,下意识地要扭开头。
“别动,你的脸那么值钱,留了疤可不怪别人。”我三两下就给他涂好了药。
回头看着惊慌失措的女孩儿:“就算是再喜欢他,也不要在他面前变成奴仆。”
女孩儿的脸,刷得红了。
淳于星星微微皱了眉,冲女孩儿挥挥手:“我没事了,你回去吧。”
女孩儿仍旧有些担心地看着他。
男人烦了:“还想继续演我的戏,就回去。”
女孩儿赶紧鞠躬,快步走出小巷。
这个女孩儿,就是当初在龙江饭店,巧遇淳于星星一群人时,那个最终站出来,化解干戈的女孩儿。而,这个美得惊心动魄的男人,就是淳于星星。
他极瘦,脸颊微微有些凹陷,尖利的锁骨,似乎随时可能刺破白衬衫的衣领。
秦风带着十几个人,小跑着回了小巷。从他们狼狈的样子可以看出,不久之前,定是经历了一场恶战。
最神奇的是,浩爷竟然走在最前头。
他背着一把关公刀,脸因醉酒,仍旧红彤彤的,画面竟然挺和谐。
手下们都在相互涂药、包扎伤口,送几个
重伤员去医院。
秦风见到秦羽,就皱了眉头,回头挺不耐地问我:“让你送她回家,怎么把她带到这里来了?”
我说:“秦风你大爷的。我根本不知道你家在哪里,怎么送她回家。是你家这位小姐一路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好吗?”
其实,从刚刚开始,我就觉得,是秦羽有意把我带到了这里。
她一路往小巷走,脚下根本没有一丝停顿,绝对是一开始就打算来这里。之前,我以为这是她回家的路,可是,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家,完全在相反的方向。
一种不好的感觉,蒙上心头,久久挥散不去。
安排好小弟们,浩爷、秦风和淳于星星并排坐在路灯下抽烟。
淳于星星虽然体弱,智商却有160,活脱脱的高智商高颜值。在黑燕社,一直兼着“军师”的职位。
一根烟抽完,他将烟蒂丢在地上,用脚使劲儿碾了一下,说:“这个天怜教,这些天一直在南城活动,目的不言而喻,就是要抢走秦羽。既然,秦羽是秦风的妹妹,我们黑燕社就必须竭尽全力保护她。从今天起,就立刻安排社员,360°无死角地保护秦羽。”
浩爷也将烟头往墙上狠狠一摔:“去他奶奶的黑燕社,管它什么鬼不鬼、神不神的。跟他们干!”
秦风本已脱离黑燕社,并不想用社团的力量来保护秦羽。
但是,他太怕再失去她了!
在浩爷和淳于星星的执意要求下,秦风只好点点头:“那么,拜托各位了。”
浩爷拍拍他的肩膀:“跟我见外,想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