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眼看到的是方向盘,风挡玻璃外的天空,路边是病毒般的绿色。对讲机不断响起的呼叫声,实习警察们慌张的呼吸声,预示着这是桩大案。马路中间的黄线,时而密集时而稀疏的建筑,偶尔露出大片空地与荒野。余光扫过左车窗,路牌上写着“南明路”。盛夏的清晨,像团洪水过后的野草,湿漉漉的,互相纠缠,女人长头发般滴水,不时纠缠脖子,令人窒息,一如2012年夏天的杀人案。
2012年8月14日,早上七点半。
我居然回去了?洛可可风格装饰的招牌,写着繁体字“失樂園”。他单身未婚无孩子,人畜无害,否则会让人自然地联想到渡边淳一的小说,黑木瞳主演的电影。大口呼吸五年前的空气。这不是做梦,而是确实发生过的事情,如假包换。“宛如昨日”,不单视觉,还有声音、味觉和嗅觉都是准确的,十分真实。
转过云霄飞车、激流勇进、白雪公主城堡、旋转木马、摩天轮……小时候,叶萧特别喜欢这些东西,长大后却一次都没玩过。
绕过巨大的鬼屋,他看到了女孩的尸体,在深深的排水沟底,被害人像高中生,谁知她只有十三岁?她衣衫凌乱地躺在污水中,下半身底裤褪尽,鲜血在双腿间凝固。脖子上有青紫色伤痕,苍白脸庞对着天空,瞪着双眼,死不瞑目……
旁边还有个女孩跪在地上,哭得似雨打梨花,眼眶肿得像小兔子,女警给她披上一条毛毯。
一条长相奇特的黑色大狗,看不出是什么品种,趴在排水沟边,喉咙里发出凶狠的低吼,目露凶光,不让任何人靠近尸体。
叶萧第一次见到死神。
当他准备跳下排水沟时,大狗向他冲来。他从腋下掏出手枪,准备击毙这条畜生。
“死神!”
活着的女孩大喊一声,猛犬停下来,眼睛一片浑浊。她伸出双臂拥抱它,对狗耳朵窃窃私语,大狗不阻拦任何人了,趴在地上观察警察们的动作。如果他们对死者稍微粗暴一点,它就会咆哮几声以示警告。显而易见,死去的少女就是它的主人,活着的少女也是。
叶萧回到活着的少女跟前。这是一只丑小鸭,体形瘦弱,尚未发育,面色苍白,像个六年级的小学生。当她长到十八岁,成为白天鹅的概率,大概不会超过百分之五。
她说,她叫盛夏,盛夏的盛,盛夏的夏,刚过完十三岁生日。
死者叫霍小倩,跟盛夏同样年龄,看上去却比她成熟很多。
她没有看到凶手是谁,但在发现尸体的同时,看到了这条叫死神的大狗,还见到一个长着狗头的人。
叶萧说她需要好好休息,并让医生看看她的精神状态。
突然,十三岁的女孩翻脸了,瞪起眼睛,变得跟大狗一样凶狠:“我没有精神病!”
法医的尸检报告显示,小倩在深夜十一点左右死亡,在游乐园关门清场后。机械性窒息,脖颈处有明显伤痕,初步判断为被人用双手扼颈而亡。凶手极度残暴,应该是个强壮的男人,甚至运动员。她有三根肋骨折断,左臂骨折,头部遭到重创,死亡前遭受过难以想象的折磨。
并且,少女遭到了性侵。可惜未能提取到DNA,也许罪犯使用了安全套。
警方没有找到“狗头人”。叶萧调查了马戏团每个成员,依次排除了他们的嫌疑——当晚十点,演出结束以后,这些人集体离开失乐园,回到附近的集装箱卡车里过夜。彼此都可做证,完全不具备作案时间。
唯独“狗头人”,十点散场就不见了。他是两个月前来到马戏团的,不知道真实姓名与年纪。他很少说话——当然是说人话,而非狗叫。但他确实很强壮,时常能一个人搬动上百斤重的演出道具。而狗头人的存在,让马戏团的生意变得异常火爆。
警察调取了南明路上的道路监控。距离案发地点最近的一个摄像头,在案发当晚十一点三十分左右,拍到一辆白色小车。但是车速太快,加上角度和光线的问题,没能拍下牌照号码,车辆型号也无法判定。当然,更有可能只是路过,毕竟这是交通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