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表是几百块就能买到的卡西欧,表盘玻璃裂而不碎,五六条裂纹从边缘汇聚在圆心附近,内中镶嵌着一滴鲜红的血。时针分针秒针全部停止不动,停在八点一分三十二秒的时刻,显然在这一瞬间受到了猛烈的撞击。
“原来是停转的手表。”贾诩似乎早就见怪不怪了,“三流侦探小说里常用的桥段,多半是凶手故意留在现场,用来误导破案方向的道具。我经手的案子,遇到过很多蹩脚的模仿犯。”
华佗摇头:“你之所以会这样想,是因为不知道这块手表是在什么地方发现的。”
吕蒙嚷道:“在什么地方发现有区别吗,反正是凶手用来栽赃我的就是!”
华佗只说了四个字:“枕头底下。”
赵云死的时候躺在床上,那柄银枪穿过了他的口腔,刺破了枕头,同时也击碎了枕头下面的手表,最后仍然保持着竖直朝上的形态。
凶手如果想要制造出“停转的手表”这种烂大街的诡计,其实非常简单,将手表丢在地上,用鞋跟踩一脚就行。而想要在看不见手表的情况下(因为有赵云的头和枕头双重遮蔽),一枪将其击中,而且还要将表盘击裂,成功率太低。
所以最可能的情形是,凶手并不知道枕头下面还放着一块手表,这当然是赵云的私人习惯。当银枪穿过赵云的口腔和枕头后,正好击中了手表,将其击裂,指针停在了八点一分三十二秒,而枪尖上的血液则流入了表盘内。
这只是一个巧合,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凶手怎么也没想到,一块不起眼的手表竟然会将自己的作案时间记录了下来。”华佗朝吕蒙微微一笑,“你说对吗?”
吕蒙绞尽脑汁想了足足五分钟,这才很没信心地反驳道:“凶手杀死赵云和击穿手表不一定非要同时进行吧,他完全可以先用银枪击碎手表,将其放在枕头下面,然后再用银枪刺穿赵云的口腔……这样不就行了?”
“当然不行。银枪没有穿透赵云的口腔前,枪尖没有沾染血液,用它击碎手表,表盘内不会有血液存在。”华佗毫不留情地进行反驳。
吕蒙有些不信:“赵云流了那么多血,有些还流进了表盘里,不是很正常吗?”
华佗道:“当然不正常,你们看。”他将手表翻转过来展现在众人面前,“表盘玻璃裂而不碎,只有正中间被枪尖击中的部位深入表盘内部,在针柱附近留下了一滴鲜血。学过流体力学的都知道,微小空隙的表面张力极大,就算对准了往表盘玻璃上面喷血,血液也很难进入表盘内部,更何况是自由流淌……什么?你没学过流体力学呀,那就不是我的问题了。”
吕蒙注意到贾诩并未出言反驳,估计华佗在此节说的没错,连忙狡辩道:“凶手可以先杀死赵云,再用带血的枪撞击手表,最后将枪和手表放回去,这样不就行了吗?”
华佗哈哈大笑:“徐律师,这样行吗?”他似乎出于拉拢的目的,又对贾诩换了称呼。
贾诩面无表情地摇了摇头。
吕蒙自然是不甘心:“为什么?为什么不行?”
贾诩眼前一亮:“你如果见过那条银枪,就不会这么傻乎乎地追问了。”
吕蒙懵了,不到一个小时前,他明明亲眼目睹了那条银枪贯穿赵云头颅的画面,怎么会没见过那条银枪呢?
不过他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原因,在重回赵云的死亡现场后。
银枪依然保持着竖立的姿势,枪头部分前窄后宽,两边塑成倒刺状,捅进去再拔出来,至少会形成碗口大小的血窟窿,而且还有带出来不少红红白白的脑花。
而从赵云的死状来看,脑后的贯穿伤口并未进一步扩大,也就是说那条致命的银枪绝对没有拔出来过。
华佗忽然笑了,表情有些不自然:“徐律师,你不会就凭吕蒙一句话,就认定他真没见过这条枪吧。”
银枪是杀死赵云的凶器,凶手自然不会没见过。换言之,吕蒙如果真不知道枪头的形状,又怎么会是凶手呢?
贾诩道:“人可能会说谎,但证据却不会。”他用手指着赵云身边那个被鲜血染红的物件,“譬如说它。”
吕蒙定睛看去,原来是一张淡金色的纸牌。确切来说,应该是赵云的身份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