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步!
三步!
……
奇迹出现了,火龙驹没有暴起伤人,也没有转身逃走,而是和李昭对视了一会儿,而后伸过头去、美美的吃起了糕点。
马是一种聪明的动物,只要你无伤它之心,它自然无害你之意!
当然了,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李昭天生有一种本领、能和各种动物和平相处,进而取的它们的好感和信任。
若是换成别的人,怕是早就被一蹄子踢飞了!
“赤电,糕点好吃吧,你以前是不是没吃过,想不想天天有的吃……想的话,以后跟着我怎么样?”
李昭一边喂着糕点,一边用手轻抚火龙驹的身体,从头一直摸到了尾巴,后者嘶鸣了几声,又继续吃糕点了。
火龙驹身上伤痕累累,有鞭子抽的、有烙铁烫的、还有锥子扎的,想来为了驯服它,吐蕃人没少使用残酷手段。
可吐蕃人的手段越是残酷,火龙驹的反抗就越是强烈,堂堂的马中之王,决不会屈服于皮鞭之下。
能让它屈服的,只有真正的友谊、无私的关爱!
“赤电,商量一下,给你三块糕点,驮着我跑两圈成不成?”
“咴咴!”
“不成,那五块糕点?”
“咴咴!”
“还不成,豁出去了,十块,给点面子好不好?”
“咴!”
说话间,李昭摸了摸马背,一个飞身跃了上去,因为没有马鞍子,只能勉强坐在上面,还有些左右摇晃。
这种情况下,只要火龙驹稍微有点不满意,一下就能把李昭掀翻在地上,再狠狠地给他两蹄子。
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火龙驹竟然没有尥蹶子,而是驮着李昭小跑了起来,步伐极为稳健,还发出欢快的嘶鸣声……一人一马,相得益彰!
天马奔驰如飞、凶猛如虎,人力不可驯服!
天马刚烈无比,无人可以驾驭!
从古至今,无数的书籍里面、都有类似的记载,这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了。
可是今天,这种共识被打破了……李昭,成了有史以来第一个爬上天马背的男人!
“万胜!——万胜——万胜!”
马球场周围,有数千人观看了整个过程,人们先是目瞪口呆,而后整齐的呐喊起来,声音一浪高过一浪。
有人说了,李昭是靠着小聪明才骑上天马背的,又没有经过激烈的搏斗,有什么好欢呼的呢?
不好意思了,兵法有云: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
在古人看来,以智取胜者,远远强过以力取胜者,人能够成为万物之灵长,不就是因为有一颗聪明的头脑嘛!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
来回跑了几圈之后,李昭跳下马背,向站在最高处的李隆基下跪行礼:“回禀陛下,微臣幸不辱命!”
“哈哈,玉郎,好样的,朕一定重重赏赐予你!”
“多谢陛下,微臣不想升官发财,只求一样东西,还请陛下应允!”
“哦,你想要什么?”
“臣想要这匹赤电火龙驹,还请陛下应允!”
之前李隆基承诺过,有谁能驯服这匹火龙驹,为大唐帝国挣了面子,立刻官升三级、赏赐黄金五千两。
没想到,李昭不要官职、黄金,反而求取这匹火龙驹……李隆基会答应吗?
说实话,李隆基真有点舍不得,天马举世罕见,自己也想骑上去跑上几圈,那该多威风啊?
可是转念一想,天马过于凶悍了,自己这把老骨头,怕是没有降伏它的力气,即使是留下来,也只能当成一件观赏物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