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你回家
许暮远看着他刚才倒进篮子里的那一堆蔬菜,有点犯愁。
他小时候是吃过很多苦,也无人照拂他长大,但他还真不会做菜。
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被林素芬扔一座很偏僻的荒山里,说要训练他胆色。那荒山上的树木多而繁茂,草长得比人还高。由于地偏草木深,山里藏着很多兽类。许暮远被扔进去时,才六岁。林素芬也够狠,这么小的孩子往山里一丢,连足够的食物和水也不给。就扔了一小铜壶和几块大饼子给许暮远,丢了句:“我一年后来接你,是死是活看你造化了。”说完拍拍屁股就走了。而在那一年里,许暮远啃过树皮,吃过草,误吞过有毒的蘑菇,还生食过沾满鲜血的野兽的肉。一年后,林素芬自然没有来接他。在她心里,那贱女人生的野种,早就被大虫撕成很多片了。所以,当许暮远一身伤的出现在许家大宅的前院时,她嘴张的可以吞下一只鸡蛋,以为见到鬼。没有人知道这个才七岁的孩子,是怎么在水尽粮绝的情况下在一座荒山里生存了一年。又是如何从那片座满是猛兽毒虫的荒山里活着出来,并一个人走了回来。林素芬看着当年才七岁大的男孩,满身血污,双脚全是乌青的口子。因为饿了很久,又走了太远的路,脸色惨白,嘴唇干裂,明明是虚弱到了极致,好像用手指轻轻一推,就会摔倒,眼神却亮洌如凶狠的豹子。她突然觉得如芒在背。
而许暮远从那座荒山回来后,对食物不再有任何挑剔。只要能下嘴,就成了。反正食物于他,不过是可供给身体能量的一种物质。
少年时期的许暮远很忙,忙着应付林素芬对他的各种刁难,忙着习武,忙着练枪,忙着杀人,忙着让自己强大起来。他没时间吃那么精细的东西,更没时间自己动手去做。而现在许氏集团的产业越来越多,家业也越来越大,凌云帮也早就笑傲整个S城的大小帮派。时间倒是多了起来,每次处理完帮派事务后,他都可以休息一段时间,但吃食的习惯已养成,也觉得自己一个人,随便吃点什么都行。
所以,各大泡面公司该给许暮远同志颁个什么“最大贡献奖”,再给半个VIP就更好了。
扯远了,咱转回来。
许暮远在篮子里挑了半天,终于选中了他认为最“安全“的一种蔬菜——四季豆。
许暮远把四季豆挑出来,放在盆里洗净,滤过水,装在大碗里。
点水……架锅……倒油……放菜……盐要放多少呢?放一勺好了……好像少了点油,菜有点烧锅,再加点水吧。许暮远用碗接了碗水倒进去……恩,会不会淡了点,再加点盐好了,许暮远又舀了勺盐进去。
几分钟后,一碗菜色诡异,汤色更诡异的菜出现在许暮远家厨房。许暮远抱着神龙尝百草的心情,夹了一筷子放嘴里,嚼了几下,很淡定的吐了出来,然后掀开垃圾箱,把菜连盘子一起丢了进去。鱼沫正在长身体,不能让她吃不健康的东西。
最后,他还是叫了外卖。
吃晚饭的时候,鱼沫一边吃着盘里的红烧狮子头,一边很笃定的说:“阿远哥哥,这菜肯定不是你做的。”
“……”好吧,你真相了。许暮远埋头扒饭。
晚上,鱼沫在厨房找杯子泡牛奶时,看到水槽旁边的垃圾桶里躺着一碗很奇怪的东西。
互道晚安后,各自回了房间。
鱼沫看到摆在书桌上的白色笔记本,有点惊讶——阿远哥哥还真是行动派啊。
开机一看,网都连好了,能用得上的软件也都下载好了。桌面是海绵宝宝和派大星。
鱼沫握着鼠标,瞎点了一番,逛了几个网站,觉得困了,就关机打算睡觉。
走到床头,掀开被子,看到躺在枕头上折得很是整齐的一件衣服。抖开一看,是一件淡紫色长款卫衣。帽子后面有用布片剪成的两只长耳朵,衣服上绣了只可爱的小兔子。鱼沫一见便心喜,迫不及待的换上它后,就跑到许暮远的房间,想给他看。
推开门进去时,许暮远正好脱完了上衣,正在解裤头的扣子。所以,鱼沫看到的就是一幅活色生香的“熟男脱衣图”。
连尖叫和遮眼都忘了,就这么傻在那,脸腾地下滚烫了起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