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思考问题,处理事情,不但要顾及到眼前,并且还要考虑到长远。只有这样,才能安排协调好方方面面的关系,不致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困扰。否则冒冒失失,顾头不顾尾,说不定忧患就会一夜之间来到你的面前。做任何一件事情,没有一个长远和近期的通盘性考虑是不行的。
在现实生活中,努力培养自己的忧患意识,提高自己对事物发展的把握能力,是很有必要的。因为生活每天都在进行,我们身处的环境也在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我们也应该积极地面对这种变化,开拓思路,避开隐藏于暗中的危机,以获得更大成功。
胡雪岩有着非常灵活的手腕,并且长于变通。胡雪岩曾说:“犯法的事,我们不做。不过,朝廷王法是有板有眼的东西,他怎么说,我们怎么做,这就是守法。他没有说,我们就可以照我们自己的意思做,否则就无退路。”
钱庄做的本来就是以钱生钱的生意。不用说,胡雪岩与张胖子筹划的吸收太平军逃亡兵将的私财,向得补升迁的官员和逃难到上海的乡绅放款的“买卖”,的确是一桩无本万利的好买卖。得来的存款不需付利息,而放出去的款子却一定会有进账,岂不就是无本万利?
可是张胖子不敢做这笔生意。张胖子有张胖子的道理,他认为,按胡雪岩的做法,虽不害人,但却违法,因为太平军兵将的私财,按朝廷的说法无论如何应该算是“逆产”,本来在朝廷追缴之列,接受“逆产”代为隐匿,可不就是公然违法?
然而胡雪岩却不这样看。胡雪岩也有胡雪岩的道理。在他看来,犯法的事情自然是不能做的,但做生意要知道灵活变通,要能在可以利用的地方待机腾挪。比如朝廷的王法本来是有板有眼的东西,朝廷律例怎么说,我就怎么做,不越雷池一步,这就是守法。而朝廷律例没有说的,我就可以按我的意思去做,王法上没有规定我不能做,我做了也不能算我违法。他的意思很清楚,不能替“逆贼”隐匿私产,自然有律例定规,做了就是违法。但太平军逃亡兵将绝不会明目张胆以真名实姓来存款,必然是化名存款的。朝廷律例并没有规定钱庄不能接受别人的化名存款,谁又能知道他的身份?既然不知道他的身份,又哪里谈得上违法不违法呢?
胡雪岩在他的生意由创业而至鼎盛的过程中,每桩生意的运作,就都既敢于冒险,也特别注意为自己留“后路”。
比如钱庄生意主要是通过兑进兑出来赚钱。兑进,自然是吸收存款以做资本,而兑出则是放款。兑出是赚借贷人的利息,自然是利息越高越好,兑进要付出利息,自然是越低越好,最好是不付利息。表面看来这种生意只要把握时机,随银价的起落浮动调整好兑进兑出的利率,就可以稳稳当当坐收渔利。这种将本求利,平平淡淡的运作方式当然也可以,但终归不是做钱庄生意的“大手笔”。而要做出“大手笔”,兑进兑出都会有风险。
从兑出说,放出的款要高利收回,就要找大主顾。大主顾做大生意要大本钱,能有大利润也就不在乎借款利率的高低,向这样的主顾放款,自然收回的利也就高。但借贷者的生意获利越大,所担风险也大,款放给他们,自己也要担风险。万一对方生意失手,血本无归,自己放出去的款也就可能无法收回,一笔放款也就等于放“倒”了。比如在朝廷与太平军交战的兵荒马乱年月米商借款贩运粮食,获利就极大。获利极大,风险也极大,放款给他们就不能不考虑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