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雪岩的这一套做法,实际上是从嵇鹤龄讲的一个故事中得到的启发:苏州有一家极大的南北货行,招牌叫“方裕和”。方裕和从两年以前就开始发生货色失窃走漏的事情,而且丢失的都是鱼翅、燕窝、干贝之类的贵重海货。方老板不动声色,明查暗访,很长时间才弄清楚,原来是他最信任的一个伙计,也是自己的同宗亲戚与漕帮中的人相互勾结,将店中贵重海货绑扎在店里出售的火腿中偷出去,再运到外埠脱手。难怪他在本城同行、饭店中都没有查到吃黑货的蛛丝马迹。在方老板的逼问下,这个伙计承认了自己的偷窃行为。按规矩,也是照普通人的做法,自然要请他走人。但方老板并没有采取普通人的做法,他以为能够“做到”两年之久不被发觉,一定有相当的本事,再说同伙勾结,闹出去要开除一批熟手,还有损信誉,所以决定不仅不要这个伙计“走人”,还加他的薪水,重用他。这样一来,那伙计感恩图报,自然不会再干偷货走私的事情。
这种做法,胡雪岩觉得也算是相当漂亮了。但他认为还差一点。他在听嵇鹤龄讲完这个故事之后对嵇鹤龄说:“照我的做法,只要暗中查明了,根本不说破,就升他的职,加他薪水,叫他专管查偷漏。”胡雪岩的理由是,做贼是不能拆穿的,一拆穿就留下痕迹,无论如何处不长。既然他是个人才,自己又能容留他,就不必拆穿他,只让他感恩就行了。
胡雪岩对朱福年的做法,正是这一种,确实更加高明也更加有效。
俗话说,人怕破脸,树怕剥皮。人做了坏事,既已被老板揭穿,虽然不给处罚,他也心存感激,但终归落下痕迹而无法相处。在他本人是怕老板不再信任,满怀愧意侍奉老板,做事必不能放开手脚。而在老板则总想着避开对方的痛处与他相处,心里不免留着疙瘩。如此一来,自然无法再做下去。从这个角度看,既然还当他是个人才,同时还有不能请他走人了事的原因,那还不如为他留个面子,同时又让他心存感激,这样既达到了堵漏补缺的目的,还等于救下了一个人,于己于人,都善莫大焉。
事实上,现实生活中不乏苛刻的领导,他们希望人才能在工作上无限发挥,却往往不允许他们有一丝一毫的错误,一旦犯错,必予重罚。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可取的。
其实,你放手让优秀人才去做的事情都是比较重要的,相对而言也比较容易出现闪失,因此,你就应当以一颗平常心去对待有可能出现的过错。对于那些过错,你应当对各种情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去理解和原谅员工。你应当明白,优秀人才都会犯错,别的人,包括自己恐怕都难以避免。因此,就算是因为对方个人的原因而犯错,你也要采取一种宽容的态度,毕竟不能因为一次过错就否定整个人。
所谓“使功不如使过”,对有过错的员工进行大胆的使用,常会收到一石三鸟的用人效果:一能使其更加感激领导的尊重和信任;二能使其痛悔自己的过错;三能使其拼命工作,以便将功补过。实践表明,有过错的人往往比有功劳的人更容易接受困难的工作。使用有过错的人实际上就是对他的一种强大的激励,可以使其一跃而起,创造出令人“刮目”的成绩。
同时,对于有过错的人才而言,他们最需要的就是获得重新证明其价值和展示其才华的机会,尤其是当他们因过错而受到同事的歧视冷落后,这种愿望就更为迫切。因此,领导者一旦提供这样的机会,他们就会迸发出超乎平常的热情和干劲,付出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去完成常人难以完成的任务。
“容人之过,用人之能”是每一位领导者所必须具备的管理素质。正所谓“金无赤金,人无完人”,是人,就难免会有犯错之时。作为企业高层,我们不能苛求自己的下属完美无瑕,倘若我们一味地强调枝节问题,抓住下属的“辫子”不放,那么上下级之间就很难搞好关系,久而久之,我们真的就无人可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