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甫聿则找回那条掉在地上的钻石项链,重新给原浅系在脖子上,然后便拉着原浅出了门,打算去找云晓霜汇合,然后离开倾国倾城号。
一出门,便发觉回头率高得出奇。
她今天穿着黑色的连衣裙,裙摆有些短,所以皇甫聿给她下边配了黑色的长筒袜以及短靴。
原浅起先也不觉得自己的打扮多么奇怪,这属于比较正常的范畴。
只是,当她重新瞄了一眼镜子,便看到一黑衣女子穿着超级幼稚的衣服搂着一个黑色的毛绒玩偶,本来很正常的,就因为那毛绒玩偶,瞬间充满了漫画风格外带着哥特风格了。
本来呢?单只看,这也很正常。
偏偏她身边站得是皇甫聿,只穿着平底靴的原浅,同皇甫聿的身高差简直恐怖。
她给皇甫聿衬托得特别瘦小,外加幼稚,看上去就像是个初中生,不,有可能是小学生。
总之,镜子里的女人很蠢很蠢,简直不是她原浅。
好巧不巧的是,云晓霜恰好走了出来,看着搂着毛绒玩具的原浅,整颗心都萌碎了:“小时间,我好久没看你这样打扮了,真的超级可爱啊!”
原浅翻了个白眼。
她小时候特别男孩子气,大大咧咧的谁都不在乎,偏偏云晓霜喜欢把她往可爱里打扮,穿着粉粉嫩嫩的裙子就算了,还要她天天抱着各种毛绒玩偶出门。
她每次走在路上,都会听到一连串的低呼。
“这孩子好可爱啊!”
“哇哦,这小丫头萌碎了!”
“搂着个小玩偶真的很潮啊!”
“……”
虽然赞誉无数,可原浅最想干的事情其实是把那兔子玩具扔进垃圾桶,是把那辫子拆了剪成短发。
可她不能这样做,因为她要是这么做了,云晓霜绝对会对着她哭。
所以,被逼无奈,原浅从上幼儿园到上高中,总是会搂着个毛绒玩具出门。
就因为云晓霜觉得……可爱。
她每到一个学校,这种搂毛绒玩具的风格瞬间便会变成一种潮流,偏偏其他人搂着毛绒玩具的气场并不好,屡屡被骂东施效颦。
也就原浅,十几年了,搂着个特别想撕烂的小白兔,还被人连连惊呼漂亮。
那一场大火之后,原浅便改掉了这坑爹的风格,她甚至有种瞬间长大的即视感。
就连刚才皇甫聿让她拿着黑色的小兔子,她那一团浆糊了的脑袋也没多想。
然后,她一不小心中招了,又开始恢复往昔的幼稚风格。
“以前总让你抱着棕色或者白色的玩偶,没想到黑色也这么衬你,好华丽啊!”云晓霜已经扑了过来,上上下下地打量原浅,然后发出一连串惊叹声。
原浅满脸黑线,只觉得她真是病糊涂了,才会任由皇甫聿这么坑她。
她敢打赌,皇甫聿这么设计她,定然是听云晓霜说多了她以前的事情。
可原浅这一次真的想歪了。
皇甫聿真的没和云晓霜通过气,他是自己想到的idea:“你也这么想吗?我昨晚看着她拿手杖,就觉得拿毛绒玩具会更好一点!今天给她拿了个小兔子,发现她真的相当适合,比拿手杖适合多了。”
适合你大爷!
抱着个毛绒玩具站在你身边,小爷我愈发的幼稚没气场了。
呜呜呜!
真的不要这该死的兔子!
原浅真想把这兔子扔了,云晓霜却说:“小时间,你以后就这么打扮,每次看到你这样的装扮都会觉得好有feel,不仅好看,还很特别。”
“是特别幼稚吧!”
原浅拿着个毛绒玩具,便想扔了。
她要走也走女强人路线,这种搂着洋娃娃的小女生不适合她,一点也不适合她!
“小时间,我都快死了,你不是说好要满足我最好的心愿吗?我最后的心愿便是看着你一直抱着小兔子出门,永远可爱,永远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