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峰占地极广,一字排开,犹如天然形成的大屏障,高低落错,又如一头昂首飞跃的麋鹿,古墓所在的偏峰就在这头巨鹿的“胸腹”位,正正中中,从左往右数,刚好是第十三座山峰。
山脚下,是成片密集的森林,遮天蔽日的伞形树冠,连同附着交织其上的藤条,把山峰重重包围了起来,山中又有溪流绵延,水声潺潺,汇聚成一片片的沼泽湿地,地势复杂,环境潮湿,鲜有人迹。
一切都是纯天然的状态,白琅抵达此地时已经是傍晚时分,林内环境昏暗,时有鸟禽声和难以分辨的兽声响起,但放眼望去,却只有与昏暗相融的粗壮树干,以及微微摆动的长藤,略有些不寒而粟。
当然,白琅对此没有任何感觉,上辈子这种深山老林都是他的“家”,有时候一待就是好几个月,找到猛兽的巢穴把它扁一顿赶走,自己睡在兽穴里都不是事。
地势复杂,环境昏暗也有利于他藏匿自身,且他很快就发现了有光源,旋就锁定光源点,眼观六路,耳听四方,极为谨慎地缓缓靠过去。
前方竟是一大片帐篷区,每处帐篷外都竖着一团油火把,火势熊熊,以至他在几百米外就发现了这里。
帐篷围起来的区域,又有一堆堆的篝火,篝火上架满了锅盆,白烟袅袅,不少人三五成团围在了一起,有说有笑。
看那气氛,全然没有一丁点儿的紧张,足以说明这些人很适应这种环境。
不一会,主帐那就走出来了俩人,一老一少,老的一袭黑色劲装,身材魁梧,国字脸极有威严,声色沉沉特别浑厚地吆喝:“儿郎们麻溜点,该吃该喝别拉下!完事了!随爷爷继续干活了!”
“好勒!”篝火旁的人纷纷举起酒碗,两两碰了下,然后一饮而尽。
“宫先生,您这样让手足们喝高了怎么行?”一老一少中,那束发纶巾,面如冠玉,书生般文气的年轻人问。
“诶?酒可是好东西,所谓酒壮怂人胆,当然我这些儿郎可没有一个是怂货!对不对啊!”被称为“宫先生”的人爽声大笑,但见那年轻人略有不喜,他随之右眉微挑:“莫急,急就乱事,酒可活络筋骨,免受地里的秽物侵扰。”
白琅藏在一棵大树上看得一清二楚,此时他已经变过装,虽比不上公羊枫的变身术,不过伪装自己他也在行,毕竟出来混了这么久,这点小伎俩还不会,那就太丢人了。
戴了黑市买来的人皮面具,连头一起罩得密实,关键是把他那一头“少年白”遮掩起来,面具的仪容却无所谓,一张其貌不扬的麻子脸,白琅也满意,越不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越好。
至于他喜欢的雪白色长袍也脱掉了,别看他每日所穿的白袍款式简单,但材质可不一般,都是上好的冰凝丝绸,寻常人家根本消费不起,当然,这都是拿着赵涿涿的钱袋买来的。
用赵涿涿的话说,就是她的师尊尊可臭美了,而用鹿幼薇的话说,则是她的师父真麻烦,衣食住行都要最好的,简直是比一无是处的赵涿涿还要娇生惯养。
白琅其实很委屈,只是他不说,以前动不动就在深山老林里待上几个月,所以一旦没有案子了,他都会狠狠享受一番来犒赏自己,久而久之就养成了衣食住行样样奢侈,但这有错吗?
如今他很不舍得脱下心爱的长袍,换上最普通不过的麻布衣,正寻找机会混入那些人里面,可是那些人都是相互之间很熟悉的,他这生面孔若混进去,肯定会引来注意,便只能再等等了。
不多时,又有一批百人以上规模的人徒步而来,在帐篷区那的人顿时间纷纷站起身,宫家家主人沉沉问:“咋地,你们还请了其他援手?咋不早打声招呼?你可知……”
话未说完,那年轻人就打断道:“宫先生,多一点人也更加效率不是?呵呵…反正里面的荣华富贵享之不尽,用之不竭,你真不用担心什么。”
“谁说老子是冲里面的财宝来的?”宫家家主很不客气地说:“是你们说这里是鲁道子亲自建造的墓区,里面更有鲁道子留下的《机关精要》剩下的残卷,这我才来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