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时期,鲁迅以生物进化论来解说人类社会中儿童与成人、儿童与人类前途的关系;又以儿童学来解说儿童的世界,这两方面的整合,使他提倡一种“幼者本位”或“儿童本位”的儿童观,其核心内容:一是“后起的生命,总比以前的更有意义,更近完全,因此也更有价值,更可宝贵;前者的生命,应该牺牲于他”。提倡“幼者本位”的社会道德观。二是“孩子的世界,与成人截然不同;倘不先行理解,一味蛮做,便大碍于孩子的发达。所以一切设施,都应该以孩子为本位”。这里的“幼者”、“孩子”,都是泛指人类的幼小者,因为在进化论者的眼中,人类可以被划分为“幼者”(儿童、青年)与“长者”这样两个群体。也因为如此,鲁迅将子女看成“即我非我的人”,“也便是人类中的人”。这使鲁迅的儿童观有着从进化论得来的乐观与自信。然而,在经历了女师大事件、五卅惨案、“三一八”惨案、“四一二”反革命政变与广州“四一五”大屠杀之后,鲁迅对“幼者”这个群体的看法发生了改变。1925年夏,鲁迅已经感到:“青年又何能一概而论?有醒着的,有睡着的,有昏着的,有躺着的,有玩着的,此外还多。但是,自然也有要前进的”,不再都是“更可宝贵”的一群了。1927年,鲁迅又声称:“我的一种妄想破灭了。我至今为止,时时有一种乐观,以为压迫、杀戮青年的,大概是老人。这种老人渐渐死去,中国总可比较地有生气。现在我知道不然了,杀戮青年的,似乎倒大概是青年,而且对于别个的不能再造的生命和青春,更不顾惜。”五年之后,鲁迅又回顾说:“我一向是相信进化论的,总以为将来必胜于过去,青年必胜于老人……然而后来我明白我倒是错了。……我在广东,就目睹了同是青年,而分成两大阵营,或则投书告密,或则助官捕人的事实!我的思路因此轰毁。”鲁迅在同冯雪峰的谈话中也曾多次说过类似的话:“我相信进化论,以为青年总胜于老人,世间压迫杀戮青年的大概是老人,老人要早死,所以将来总要好些。但是不然,杀戮青年的就是青年,或者告密,或者亲自捕人。过去军阀杀青年,我悲愤过,这回我来不及悲愤,早已吓昏了。我的进化论完全破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