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是非常“敬服”孩子的。孩子们“喜新好异”,有着旺盛的求知欲与好奇心;孩子们喜爱幻想,“常常想到星月以上的境界,想到地面下的情形,想到花卉的用处,想到昆虫的言语;他想飞上天空,他想潜入蚁穴……”;孩子们有一颗“真”心,“不愿‘诈’作,听故事也不喜欢谣言”——这些是“凡有稍稍留心儿童心理的都知道的”,而这些又恰恰是成人们难以拥有的最可贵的品质。与此对应的“新异”、“幻想”、“童真”也正是鲁迅对儿童文学特征的期待。像这样“充满着儿童的天真”的作品,“即使你已经做过九十大寿,只要还有些‘赤子之心’,也可以高高兴兴地看到卷末。”
从“孩子的世界”出发,鲁迅还对儿童文学提出了“浅显而有趣”的整体要求。这一要求显然是针对儿童的阅读能力与阅读兴趣而说的,但落实到儿童文学创作中,就是个“怎么写”的原则问题。鲁迅在批评儿童文学创作中存在的“高深”与“枯燥”这一超越儿童世界的现象时,提出了“要Brehm的讲动物生活,Fabrc的讲昆虫故事似的有趣,并且插许多图画”。在文学上,既要考虑到儿童受教育的程度,尽量“不用什么难字,给十岁上下的孩子也可看”,还要“学学孩子,只说些自己的确能懂的话”,表达上又要尽可能的简洁,将无之亦毫无损于全局的节、句、字删去”,使其“更有精彩”。这些精辟见解无疑丰富了当时的儿童文学创作理论,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
四、鲁迅与儿童文学创作、译介与编辑出版
鲁迅对儿童文学建设的意见是广泛而具体的,而且“有些主张”,还是由许多青年的血换来的宝贵经验。这些意见也一一落实在鲁迅一系列的儿童文学活动中,使他“救救孩子”的呼吁变得更加切实了。
(一)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
鲁迅虽然没有专为孩子创作,但在不少作品中,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件小事》《雪》《风筝》《藤野先生》《社戏》《故乡》等,或记叙儿童生活,或描绘儿童形象,或童心未泯眷恋儿时七彩世界,或绝假纯真对孩童寄寓一片爱心,由此成为中国少年儿童最早接触的鲁迅作品。其中在《故乡》《社戏》等篇中塑造了全新的儿童形象,将它们视作我国儿童文学杰作也不为过。
鲁迅笔下的儿童形象有三类:第一类是已经被“吃”,身心都被吞噬的儿童。如狂人的小妹(《狂人日记》)、华小栓(《药》)、单四嫂子的宝儿(《明天》)、祥林嫂的阿毛(《祝福》)等。第二类是正在被“吃”、精神被虐杀的儿童。如从天真活泼聪明可爱、善良无私的少年小英雄,变成了一个愚昧麻木、狭隘自私的木偶人闰土(《故乡》);“睁着怪眼睛”、同“狂人”作冤对的一伙小孩子(《狂人日记》);以苇竿做枪,不自觉地加入迫害“疯子”行列的一群孩子(《长明灯》);“恶狠狠”像鬼一样的阿昭和她的弟弟(《在酒楼上》);像大人一样势利、冷酷、凶残的小孩子(《孤独者》)等。第三类是尚未被“吃”的正常儿童。如水生、宏儿(《故乡》),双喜、阿发(《社戏》)等,在他们身上,寄托着作家的希望:“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曾生活过的。”由此可见,鲁迅笔下的儿童形象都取自现实的社会生活,并且是将“救救孩子”与“疗救社会”及“民族未来”这样一些巨大的社会历史主题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不仅体现了一个伟大作家的艺术良知和社会责任感,而且“孩子——祖国——未来”这一合逻辑的意蕴,又使得鲁迅笔下的儿童形象具有其独特的象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