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在坚持翻译实践的同时对翻译童话发表了很多切实的意见。他说:“我所主张的翻译法是信而兼达的直译。”所谓“信而兼达”,即“尽中国语的能力所及的范围以内,保存原文的风格,表现原语的意义”。又因为儿童有“好新奇”与“守旧”的两面,“童话的翻译或者比直译还可以自由一点”。但若“以儿童为对象”,便“往往修改原文,虽然也可原谅,但总之不是正当的办法”。正当的方法“必须顾及到童话兼有学术与文艺的双重性质”,因而翻译童话比译其他的书有更多的要求。第一,力求忠实,一方面顾到中文的流利,一方面保持原文的意义与风格。第二,要用中国的语文,写出别国的风土人情来,即“形式要国语化,内容要留欧化”。假如可能,还应当利用插画来作补充,而这些图画也最好是用原本上它们本国人所画的。第三,童话里的有些分子,即使不说是有毒素,也总之是可以成为问题的,也要妥善解决。第一件是要将宗教与迷信区别开来;第二件是有些社会上的问题,比如《格林童话集》里对犹太人不敬话,也只好正确而真实地译出来,因为这是事实,不仅不应消灭它,也不能改变它,倒是应相反地予以说明之所以然的原因。在《〈希腊的神与英雄〉译后附记》里,周作人还提出了翻译童话的两条艺术标准:“诙谐”与“简单”,并且认为“简单是文章的最高标准”。
五、周作人童话研究的四个时期
据周作人自述,他对童话的研究有“当初大抵是文学的”与“后来渐偏于民俗学的方面”之分。征诸于周作人童话活动的全过程,这一宏观描述是有根据的,但现实的情形自然要丰富复杂与生动得多。这里试将其分为四个时期来作进一步探索。
第一时期,民国初年至五四前夕(约1912—1919),即周作人在绍兴县任教育会会长并以其主编的《绍兴县教育会月刊》为阵地,借用西方人类学派(即民俗学派)理论倡导童话研究的那段时期。主要文章有《童话研究》(1912)、《童话略论》(1913)、《古童话释义》(1914)、《读安徒生的〈十之九〉》(1918)等。在谈到这一时期的童话兴趣时,周作人说“是从人类学连续下来的”。“因为那时我所读的三字经是两本安特路兰所著的《神话仪式与宗教》,不免受了他的许多影响”,包括“文学史及评论类,古典翻译介绍类,童话儿歌研究类,最重要的是神话类”,并“由此知道神话的正当解释,传说与童话的研究也于是有了门路”,“知童话解释不难于人类学中求而得之,盖举凡神话世说以至童话,皆不外用以表见原人之思想与其习俗者也”。因此,周作人当初对童话的起源、变迁、分类、应用与评骘等,都是接受了安特路兰的理论。他在1914年《采集儿歌童话启》中也表示采集的目的是“以存越国土风之特色,为民俗研究、儿童教育之资料”。所以,周作人说他对童话歌谣的喜欢,“最初的兴趣是在民俗学的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