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的发生。周作人认为,人们平常说“神话、传说、童话三种,仿佛以为这三者发生的顺序就是如此的,其实却不然。童话(广义的)起的最早,在‘图腾’时代,人民相信灵魂和魔怪,在传述他们的行事,或借以说明某种现象时,渗透进某些看法和想法;这种童话有几样特点,其一是没有一定的时地和人名。其二是多有魔术,讲动物的事情,大抵与后世存留的童话相同,所不同者只是那些童话从图腾社会中为群众所信罢了。其次的是翁特所说的英雄与神的时代,这才是传说以及神话(狭义的)发生的时候”。但这时的神话、传说、童话关系极为密切难分,“故事还是这一件故事,拿来说明宇宙文化之所以然,这算是神话,只当做小说听了好玩便是童话,若是相信某人某地所曾有过的事迹,那又在这两者之间。是一种传说了。神话可以说是古代初民的科学,传说是历史,童话是文艺,大有一气化三清之慨”。只是童话愈到后来愈失却了它的信用(即用以表现原人之思想与其习俗),人们拿它作故事读与听,于是被转移过来,归入文艺里供人们欣赏了。那些编造童话的,在今天也就是作家与诗人,所不同的是“原人的个性还未独立,都没入于群性之中而已”。而流行又“大抵随文化之变而为转移”,“其流行区域非仅限于儿童”,但“多为儿童所喜,因得以保存,以其心理单纯……与原始思想合也”,所以“童话者,原人之文学,亦即儿童之文学”。随着19世纪“儿童的被发现”,一种供给儿童的文学童话便应运而生了,这就是以贝洛尔开创经格林、陀耳诺夫人等的努力至安徒生达到了理想的境界。周作人对“童话的发生及发展”所作的粗略而又合逻辑的推论,其结论与当代研究者对这一论题所作的研究是不谋而合的。可惜长期以来未能引起人们的兴趣与注意。
二、童话的特征与本质
周作人于童话、神话、传说的比较中指出童话的特征是幻想,即主人公类型化“无所指尺”;时地人名比较含混“皆无定名”;以故事情节为奉“意主传奇”。又说:“第一要紧是一个童话的世界虽以现实的事物为材而全体的情调应为非现实的,有如雾里看花,形色变易”。所以,童话“在儿童读物里的价值是空想与趣味,不是事实和知识”。
童话的本质是文学。童话是“小说的童年”,“没有时与地的明确的指定,又其重心不在人物而在事件,因此可以说是文学的”。以文学的眼光看童话,周作人提出了童话的四条艺术标准:“(一)优美。以艺术论童话,则美为重,但其美不在藻饰而重自然”。“(二)新奇”。“(三)单纯。”结构、角色与叙述之单纯是童话的特色,“最忌事情复杂,敷叙冗长,又寄意深奥”。“(四)匀齐。谓段落整饬,无所偏倚,若次序凌乱,首尾不称,皆所不取”。
三、童话在儿童文学中的地位与功能
周作人认为,“童话在儿童生活上之必要,因为这是他们精神上的最自然的食粮”。“儿童精神生活本与原人相似,他的文学是儿歌童话”。因而在“儿童相信猫狗能说话的时候,我们便同他们讲猫狗说话的故事……这过程是跳不过的——然而又自然会推移过去的”。“我们姑且不论任何不可能的奇妙的空想,原只是集合实在的事物的经验的分子综错而成,但就儿童本身上说,在他想象力发展的时代确有这种空想作品的需要,我们大人无论凭了什么神呀皇帝呀国家呀的神圣之名,都没有剥夺他们的这需要的权利。人间所同具的智与情应该平匀发达才是,否则便是精神的畸形……我相信对于精神的中毒,空想——体会与同情之母的文学——正是一服对症的解药”。这就从正反两面告诉人们童话与儿童有天然的联系,是真正属于儿童自己的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