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中,儿童的社会地位受到漠视,儿童的身心备受摧残。周作人对此有着清楚深刻的认识:“中国向来对于儿童,没有正当的理解,不是将他当作缩小的成人,拿‘圣经贤传’尽量地灌下去,便将他看作不完全的小人,说小孩懂得什么,一笔抹杀,不去理他。”“中国向来以为儿童只应该念那经书的,以外并不给预备一点东西,让他们自己去挣扎,止那精神上的饥饿。”周作人站在人道主义的立场,激烈抨击了这种封建的儿童观虐杀儿童的罪恶:中国儿童的命运只是在“父为子纲”的封建桎梏束缚下,演着一出“家庭与教育的悲剧”。为此,他指出:“我们对于教育的希望是把儿童养成一个正当的‘人’。”凡是“违反人性”的虐杀儿童精神的“习惯制度”,都应加以“排斥”。他强调必须尊重儿童的社会地位与独立人格:“儿童在生理心理上,虽然和大人有点不同,但他仍是完全的个人,有他自己的内外两面的生活”,“儿童教育,是应当依了他内外两面生活的需要,适如其分的供给他,便他生活满足丰富。”在家庭中的父子关系也应该是“为父或祖者尽瘁以教养子孙而不责其返报,但冀其历代益以聪强耳”,并强调指出,这才是“自然之道,亦人道之至也”。这在祖宗罪孽深重的国家,确实不愧为智者之言,仁者之言。正是这种尊重儿童,理解儿童,教育儿童的进步的儿童观,使周作人不仅重视儿童在家庭与社会中的地位,同时更注重他们精神上的需求。对封建教育和封建文学漠视儿童的精神食粮的现象,周作人慨叹道:“中国还未曾发见了儿童,其实连个人与女子也还未发见,所以真的为儿童的文学也自然没有。”他提出“儿童同成人一样需要文艺”,新文学有“供给他们文艺作品的义务”,“把儿童的文学给予儿童”。他对五四初期的儿童文学现状是十分不满的:“中国向来缺少为儿童的文学。就是有了一点编纂的著述,也以教训为主,很少艺术价值”,他尖锐地批评了那种“对儿童讲一句话,眨一眨眼,都非含有意义不可”,“把儿童故事当作法句譬喻看待”的做法。他反对有的翻译者“抱定老本领旧思想”不放,把外国童话“都变作班马文章,孔孟道德”,“全是用古人来讲大道理”,使之“成为三百篇的续编”。对此,他提出:“著者应当用艺术的方法,表现他对于人生的情思,使读者能得艺术的享受与人生的解释”,并称这种要求乃是现今中国唯一的需要。为此,他热切地呼吁新文学的志士仁人应当“结合一个小团体”,起手研究“儿童文学”,并提出了建设儿童文学的具体途径:“收集各地歌谣,收订古书里的材料,翻译外国的著作。”他认为从事儿童文学的人应当注重理解“儿童的世界”,“迎合儿童心理供给他们文艺作品”。并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的特征,对3至6岁,6至10岁,10至15岁三个时期的孩子对儿童文学的不同需要作了分析,对儿童文学发表了精辟的见解:“儿童的文学只是儿童本位的,此外便没有什么标准”。强调儿童文学只是儿童“可以逍遥”的“适宜的花园”,应当“顺应满足儿童之本能的兴趣与趣味”,“顺应自然,助长发达,使各期之儿童得保其自然之本相”,“让他们愉快的活动,这便是最大的实益”。这种以儿童为本位,迎合儿童心理,服务于儿童的观点,无疑是对“父为子纲”等陈腐落后的封建旧道德旧教育及其旧儿童观的有力声讨与抨击,在初期的反封建战斗中,着实起了振聋发聩的作用,它对于提高儿童和儿童文学的地位,加速现代儿童文学的发展,在当时中国社会的特定历史时期,确实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儿童文学理论家的周作人(同时也是一位思想家),他对儿童文学的开山之功是不可抹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