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欧洲的公开叛乱表明,民众已经对政治秩序深恶痛绝。但对多数欧洲人而言,尚有更加巧妙的逃兵役方法。那些受欢迎或拥有一技之长的社区成员得到了本地人的集体声援。在英国,人们为那些自己不愿失去的、不愿服兵役的亲友捐款,以便雇用替代役者。在法国,地方当局通过宽松解释“不适合兵役”来庇护自己人。不过拿破仑政权很快看穿了这一切并让地方官和军官的“征兵委员会”对此负责。结婚是另一种脱身的方法:在拿破仑治下的意大利王国,由于法国制度中已婚男子被列入征兵的最后一级人选,小伙子们迎娶了祖母级的女人。更激进的方法是自残——男人们砍掉自己的食指(如此便无法扣动扳机),抑或拔光牙齿——这样一来就不能咬开射击所需的弹药。
剩下的符合法国兵役条件且无力逃避之人则显露出种种负面情绪:与家庭、故土切断联系所致的孤独感,迈向异国他乡的困惑,对军营的厌倦,以及可能面临死亡的焦虑。同袍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们同甘共苦,在营火或煮锅旁彼此陪伴,交换故事,吟唱歌曲,分享笑话——这并非理想状态的军旅生活,但借助上述方式,士兵们面临未知而危险的未来时,好歹能够互相扶持。同样,征召兵的训练也并非仅仅为了作战,它也提供了一种日常生活,让士兵们忙于操典、射击训练和站岗放哨。指挥官们明白,军旅中最腐蚀士气的因素之一便是百无聊赖。通过上述方法,不论自觉或不自觉,军中每一分子都养成了团队精神(espritdecorps)。纪律至关重要,不仅因为它能确保战斗效率,还缘于它能在士兵初入伍的震撼后赋予他们生活秩序和方向。这可能是野蛮的。俄国士兵经常被体罚,因为多数军官相信服从是获胜的关键。任何一名躲避炮弹的士兵都会遭到鞭笞——因为据说躲避炮弹只会鼓舞敌军。怯懦畏战的士兵会立即被枪决。普鲁士人最严厉的惩罚之一为“夹道之刑”(runningthegauntlet,强迫士兵从两排挥舞鞭子的战士之间穿过)。法国人虽然在1789年取消了鞭笞(不符合公民士兵的价值观),但在其他各方面都保留了严酷的军法。军事审判可谓雷厉风行:“布莱”(boulet)指的是戴上铁球脚链禁闭;许多过失都会在军事法庭上招来死刑——从轻微的劫掠到战场上畏敌。在英国军队里,惩罚包括短期禁闭、鞭笞、“夹道之刑”“骑木马”(跨坐于三角形盒子的尖端)以及枪决或绞刑。
不过,各主要交战国内,都存在着督促整改军纪的声音——它应当首要地仰仗荣誉感、团队精神、爱国主义、领导能力以及军官士兵的彼此尊重。在法国军队中,20年革命征战已令上述价值观深入人心。作为公民军人,法国征召兵的地位不同于“贱民”:共和国内,他们被作为“祖国卫士”而得到称颂。拿破仑以“军团荣誉勋章”(Légiond’Honneur)[3]表彰英勇优秀之人,而不论其出身。1814年曾发生这样的事:有位法军上尉用军刀刀面击打某个部下;但这名愤怒的骑兵制止了军官,向他出示了军团荣誉勋章,并令上级不得不羞愧地赔礼道歉。两人握手言和,后来还共同分享口粮与一瓶白兰地。俄国战争大臣巴克莱·德·托利(BarclaydeTolly)[4]告诫军官们以更人道的方式对待士兵:“俄国战士拥有全部至高军事美德:勇敢、热情、服从、奉献,从不刚愎自用;因此,必然存在不以粗鲁方式训练他们并维持军纪的手段。”在英军中,面对某些罪过,短期禁闭和小额罚款开始取代鞭笞。即便在铁血的普鲁士军队,奥古斯特·冯·格奈森瑙(AugustvonGneisenau)[5]也宣称“后背的自由”——即减少鞭笞的运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