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伙伴?瞧!在那边躺着呢!”一个土人用手指着远处刚刚堆积起来的大雪包说道:“那就是他们的坟墓!他们都冻死了,就是你命大,也昏迷了一天一夜,这不才苏醒过来吗!”
郑屠赶紧谢过救命之恩,他和那些伙伴非亲非故,也是在这次入蕃前才认识的,他们死了,他心里并不难过。
他经过打听,才知道,这一拨人是东乡国的商队,二十来个人,五六十匹驮马,专门从事将内地的盐巴、茶叶、针头线脑等日用百货运到东乡国来,又将该国手工制作的羊皮大袄、牛肉干巴、酥油奶酪等运售出去,实际上就是东乡国的外贸班子。
他们常年行走在这雪山草原之中,了解当地的地形和气候,为了预防在旅途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每次行动都备足了十天半月的食品,携带着挡风御寒的羊毛毡帐篷,渡河涉水的羊皮筏子。
每个成员都经过训练,具备有在超越人体极限状态下生存的本领和克服因突发事件带来艰难险阻的勇气。
也是郑屠命不该绝,在遇到凶险的灾难时碰上了他们。
这个地方的人民,虽然彪悍、野蛮,却很朴实、友善,救死扶伤也是他们应尽的职责。
大家在雪山下住了数日,待到雪过天晴,交通恢复,郑屠的身体也逐渐复原,他经了一难,再也不敢单独行动了,就和商队一起同行,来到了东乡国。
(二)
郑屠的真名叫什么已无从考据了,只因他的父亲是个杀猪宰羊的屠户,在京城开了一家大大的肉铺,因而大家都称他为郑屠。
贞观之治下的长安,经济发达,市场繁荣,郑家肉铺也是生意兴隆,财源茂盛,生意越做越大。
郑屠小时虽也和父亲学会了杀猪,但到他长大时,俨然已是个少爷,用不着亲自操刀了。他又不爱读书,整日和几个纨绔子弟一起把大好光阴消磨在游手好闲、惹是生非、打架斗殴和吃喝嫖赌上。
郑屠人倒生得面如冠玉、眉清目秀、年轻潇洒、风度翩翩,一副公子哥儿模样,在风花雪月之下,秦楼楚馆之中,倒成了诸多妓女、婊子们青睐的白马王子。
这清闲安逸的生活没过几年,父亲一病不起,肉铺就交到了郑屠手中,像他这样德行的人接了班,结果可想而知,没有几年就把乃父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一点钱财,消耗得干干净净,弄得倾家荡产、衣食无着。在风月场中没了银子,也就没了吸引力,他最后潦倒得已是走投无路。
正在此时,朝廷招募随文成公主前往吐蕃的侍从人员,他为了混口饭吃,就应征入了伍,跟着公主去往西方。像他那样的公子哥儿,怎么经受得了一路的艰苦辛劳、冰雪风沙,终于半途而废,当了逃兵,还险些送了性命。
东乡国自老国王建国以来,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几代君主都秉承了祖先的开放意识,不断引进外界文明,招募各方贤士。生活地理环境的优越性,也吸引了许多周边民众,游牧、迁徙、移民到了这块土地上。
当地也从原先单一的土著民族所居之处,逐渐演变成了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域,除了原来的土著民族外,还有一些吐蕃、突厥、回鹘、吐火罗的人民。也有因避难躲祸或探险而来的汉人,他们人数不多,却有着较高的文明、知识和技艺,因而颇得当地人们的敬仰和喜爱,只要有一技之长,都能找到一份受尊敬的工作。
郑屠到了东乡,却有些犯难,他除了会杀猪外,别无他长。可不知是气候的原因还是宗教的限制,东乡国人们家庭的财富主要是豢养牦牛和羚羊,马匹则是代步的交通工具,却从未见过有养猪的。
所以郑屠的这一行,在东乡国吃不开。此时商队中有个朋友的朋友名叫查多林,在官府里担当行刑刽子手,正要寻个杀人的帮手,一般人听说是杀人,心里就发毛,没人愿意干。
正在走投无路中的郑屠,听到这个信息,心想:杀人和杀猪也差不了多少,反正都是些该死的囚犯,就把来当猪杀了也不为过。于是郑屠就改行在东乡国做了杀人的刽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