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修·阿诺德(MatthewArnold)的文风。它是表达思想的绝妙工具,它明了、简练、精确,它的行文就像一条平稳、澄澈的河流——甚至有些过于平静。如果把写作风格比作考究的男士服装,虽不能引人注目,但偶尔细看时就会发现十分得体,那么,阿诺德的文风就十分完美。它从不那么刺眼,绝不会用一个生动的短语或是优美的修饰词去分散人们的注意力,使其偏离文章内容;但若精品细读,人们会发现他笔下的句子结构是何等谨慎平衡,节奏是何等和谐、优美、高雅;人们会感到他在遣词造句方面是何等妥帖。而且十分令人惊叹的是,他只用一些常用的词语,便能获得如此不寻常的效果。阿诺德笔之所及,任何东西都会变得与众不同。他的文风总让人想到一个十分有涵养有学识的女士,年长一些,生活的**已消磨大半。她优雅精致,叫人看不到逝去岁月的痕迹;她幽默风趣,活力四射,叫人根本不会想起她是上一代人的年纪。但是,这种文风非常适用于讽刺和机辩,适用于问题的阐述,十分易于指出论证中的弱点,因此对文章内容要求极高。它毫不留情地找出推理中的弱点和平庸的思想,它因此**得可怕,令人困惑不安。与其说它是一种艺术,不如说它是一种方法。要想获得这种流畅而冷酷的写作技艺,得花多少心血,这世上恐怕也就只有我能明白了。语言简洁是所有写作风格中最难掌握的,这已经是老生常谈了,人们在读阿诺德的文章时,有时仍能察觉他想要努力做到这一点的蛛丝马迹,也能看到在他所采用的写作方式变成写作习惯之前,他给了自己多少约束。我这么说并没有任何贬低的意思,但我不禁想到,为了形成这样的风格,阿诺德在经过了长期艰苦的训练之后,行文变得有些死板机械。我们知道佩特从未如此。很显然,那些如诗如画的描写、丰富多彩的想象和各式各样的隐喻,的确都需要作者不断创新。但阿诺德的写作风格不具备这些特征,他的词汇量很小,他的措辞经常重复,他所追求的简洁性也没给想象力留下多少空间。不管他写什么,风格都一样。或许,人们之所以经常批评他缺乏个人色彩,除了他的古典主义之外,还有上面说到的原因。但是,对我而言,阿诺德风格和佩特(Pater)或卡莱尔(Carlyle)一样极具个人色彩。他的文风确实清晰地反映了他的性格:略有些女性化,有些小题大做,还有点儿武断冷酷,但他风度翩翩、思维机敏、优雅美妙,这足以弥补他的缺陷。
理性最终必须让步于“自然选择”。我们承认,理性所倡导的利己主义与宗教所倡导的利他主义之间存在矛盾。但毕竟,从进化史中可以看出,正是对个体利益的追求才带来了物种的进化。如果要说人类社会应该有什么不同,似乎就有点儿不合逻辑了。
美德源于人的本能,一个族群总会把那些本族群独有的特性尊为德行。正如在任何一个族群里,理想的美往往就是在平均相貌水平上拔高一些,所以族群里已有的那些本能便被称作了美德。
自然选择所做的这些努力,都是为了什么呢?所有这些社会活动,除了帮助芸芸众生获得食物、繁衍生息之外,还有什么好处呢?
道德标准与世界上其他标准一样善变。“善”只不过是最适合当前环境的行为;而进一步进化的结果可能是摒弃现有的道德标准,推翻所有我们现在所认为的美德。唯一一条绝对的道德标准是生存竞争中的成败。幸存者即“善”。
道德是处于生存斗争中的社会与个人打交道时所使用的武器。社会会奖励和表彰那些其生存所必需的行为和品质。道德的重要职责就是劝服个体去相信那些对社会有益的东西对他也有好处。
有些人实在没什么幽默感,他们至今仍对哥白尼怀有怨恨,因为他推翻了他们在宇宙的中心位置。他们认为这是对他们个人的公然冒犯,因为他们再也不能把自己当作世间万物的中心枢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