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作品。当我在音乐会上看那些听众或在画廊里看那些人群时,我会自问,他们对这些艺术品究竟有什么反应?很明显,他们常常感触颇深,但我看不出这样的感触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如果没有效果,那它的价值就微乎其微了。对他们来说,艺术只是一种消遣或一种庇护所。他们认为活着就应当去工作,艺术则可以给他们喘息的机会,或者当他们对现实失望时,艺术可以给他们以安慰。艺术是劳动者在劳作中停下来时喝的那杯啤酒,也是妓女们从生活之苦中抽身片刻,想要喝上一口的杜松子酒。“为艺术而艺术”,跟“为喝酒而喝酒”没什么两样。半吊子在欣赏艺术作品时,会把自己产生的毫无新意的情感视若珍宝,这种人比酒鬼强不到哪里去。他抱着悲观主义的态度。生活是一场苦苦挣扎,或许一生都会心力交瘁,但他在艺术中可以寻得片刻休息或者忘却烦恼。悲观主义者拒绝现实,艺术家接受现实。一件艺术作品所引起的情感,只有在它对人物产生了影响并使其采取了行动的时候,才算有价值。不管是谁,如果能受到这样的影响,那他自己本身就是艺术家。艺术家对艺术作品的反应是直接而理性的,因为在他身上,情感被转化为与他的目的相关的思想,而对他来说,思想只是另一种形式的行动。但我并不是说只有画家、诗人和音乐家才能对艺术作品做出有益的反应,那样的话,艺术的价值将大打折扣。在我说的艺术家中,还包括了另一类人,他们所从事的是最微妙、最被忽视和最重要的艺术,那就是人生的艺术。
我的第一本书出版于1897年,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埃德蒙·戈斯对它赞赏有加。在那之后,我又出版了其他几本书,成了一名受欢迎的剧作家。我写了《人性的枷锁》和《月亮与六便士》。我过去每年都会和戈斯见一两次面,一直持续了二十年。每次见到他,他总是油腔滑调地对我说:“哦,亲爱的毛姆,我非常喜欢你写的《兰贝斯的丽莎》。你把它写完就封笔了,真是太明智了。”
垂死的诗人。他病得很重,照顾他的朋友觉得他应该给他的妻子发个电报。她算是个画家,到伦敦的一家小画廊举办个人画展去了。当朋友告诉他已经通知了她时,他很生气。“你为什么不让我安静地死去呢?”他大叫。有人给他送了一篮桃子。他说:“她到这儿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把篮子里最好的桃子拿出来吃掉。她一边吃,一边还会大谈自己在伦敦取得的成功。”
朋友去车站接她,把她带到了公寓。
“哦,弗朗西斯科,弗朗西斯科!”她喊道,大步走进房间。他的名字叫弗朗西斯,但她总是叫他弗朗西斯科。“多么糟糕!哦,好漂亮的桃子。谁寄给你的?”她挑了一个,啃着那多汁的果肉。“我的个人画展,有头有脸的人都来了。真是太成功了。大家都很欣赏我的画。大家都围着我。他们都说我很有天赋。”
她说个不停。最后,朋友告诉她很晚了,得让她的丈夫睡觉了。
“我累死了,”她大声地说,“这一趟跑的。我坐了一晚上,一眼都没合,真是可怕。”
她走到床边去吻病人。他把脸背了过去。
他是个船务员。他从十四岁就开始工作,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了二十二年。他二十八岁时结了婚,妻子在一两年后生了一场病,落下了终身残疾。他对妻子不离不弃,十分忠诚。他开始偷保险公司的印花,倒不是因为他想要钱(虽然这的确能给妻子弄到一些好吃的),而是因为他一想到自己并不是雇主们所认为的那种体面、可靠的职员,就觉得有趣。后来他的偷窃行为被人发现,他知道自己会被解雇,也许会被送进监狱,这样就没有人照顾他的妻子了,于是,他就杀了她。她死后,他在她头下放了个枕头,在她身上盖了一床羽绒被。然后,他带着她的宠物狗去了兽医那里,想给它实行安乐死,因为他自己不忍心杀死它。然后,他到警察局自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