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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理发师。他十六岁就开始做这份工作了。那时,他已经发育得很好了,长得高高大大,所以当他说自己十八岁时也不会被人怀疑。他长着一头浓密的金黄色卷发,正是这头漂亮的头发鼓舞着他去干这一行。他喜欢读诗,当时,理发师每周工作六天,每逢星期天,他就会外出,对哪个诗人感兴趣,便去与哪个诗人有关的地方朝拜。他在读《失乐园》时拜访了查尔方特·圣贾尔斯;他还拜访过济慈的出生地和柯尔律治曾住过的房子;他去了斯托克波杰斯,在教堂的墓地里徘徊,正是在这里,格雷有了灵感,写出了《墓园挽歌》。他对诗歌有一种纯洁而天真的热情。他所有的余钱都用来买书了。他在一家ABC饼屋吃午餐,一边吃着黄油烤饼,喝着牛奶,一边翻阅着一本珍贵的书。他第一次邂逅后来成为他妻子的姑娘,也是在一家ABC饼屋里。她在多佛街的一家服装店工作。后来他们生了个儿子。他追求她的时候,她因为他博览群书而对他很是欣赏,但是当他们结婚之后,看到他读书读个不停,她就不耐烦了。他下班回来,两个人吃过晚饭之后,她想让他带着自己出去散散步或者看看电影。战争爆发时,他们已经结婚七八年了。他应征入伍,受一个经常来找他刮胡子的人的影响,他和装甲部队一起被派往了俄罗斯。整个战争期间他都没有回过家,战争结束时他在罗马尼亚。最后他又回来重操旧业。他还很年轻,才三十三岁。一想到下半生都要帮人理发和刮胡子,他就感到很沮丧,但不知道除此之外自己还能做些什么,他只对刮胡子和理发在行。他的妻子觉得,他应该为退伍后还能找到一份好工作而感恩。他和她的关系不如他离开之前那么好了。她认为他反复无常,异想天开。看到她对自己的生活很满意的样子,他很不耐烦。他明白,为了养活她和孩子,自己必须拼命赚钱,他永远也不能逃避。那个孩子现在十岁了。他开始讨厌自己的顾客。我问他是否还会读书,他摇摇头。“有什么用呢?”他说,“这对我没有任何帮助。”“它能使你释放自己。”我回答。“也许会。但我总得回到现实。”他只剩下一个愿望了,那就是自己没有得到的自由,一定要让儿子得到。他被击垮了,失去了任何希望,但是,他怀恨在心,恶狠狠地盼望着儿子能够替自己报仇,去报自己幻想破灭之恨。他的儿子长大后,也进入了美发行业,不过是为女士理发,因为报酬更高一些。

秘诀。年轻人都很认真。这个年轻人有一张好斗但相当迷人的脸。他有一头浓密的棕发,从前额向后梳得笔直,他在头发上抹了不少油,想让它显得时髦而有光泽。他喜欢文学,问我怎样写讽刺短诗。既然他是空军部队的一员,我便很自然地回答:“你只需要绕着一句陈词滥调兜上那么几圈,然后从字里行间俯冲下来就成。”他皱起眉头,把我的回答在脑海里翻来覆去地想了又想。他认真地听我说话,这是对我的一种恭维,而我只想要他的一个微笑来表示敬意就满足了。

有一位女士的儿子是个文学爱好者,他问我,如果他想成为一名作家,我会建议他接受什么样的训练。而我估计问话人并不会太在意我的回答,就说:“每年给他一百五十英镑,给五年,然后告诉他哪儿凉快去哪儿。”从那以后我一直在想这件事,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再好不过的建议。有了这笔钱,这个年轻人不会挨饿,但他也享受不到什么舒适的生活,舒适是作家最大的敌人。有了这笔钱,他可以周游世界,可以看到生活的各个方面,比起在更富裕的环境中生活,他可能会遇到更加丰富多彩的生活。仅有这笔不算太多的钱,他常常会变得身无分文,不得不尝试各种各样的职业,从事许多有意思的工作来维持生计。虽然许多非常优秀的作家都过着拮据的生活,但他们的书写得很好,他们之所以写得好,是因为他们克服了环境的限制,而不是说这样的环境造就了他们的作品。许多一生中的大多数时光在巴斯度过的老姑娘都写过小说,但是简·奥斯汀只出了那么一位。一个作家最好尽可能多地经历人生的沧桑。他不需要把每件事都做到极致,但每件事都应该去做一点。如果让我定的话,我会让他把补锅匠、裁缝、士兵、水手挨个都干个遍;我会让他情场失意,饥肠辘辘,酩酊大醉;我会让他在旧金山和地痞们打扑克,在纽马克特和赛马贩子打赌,在巴黎和公爵夫人调情,在波恩和哲学家辩论,在塞维利亚和斗牛士一起骑在牛背上,在南太平洋和卡纳卡人一起畅游。世上所有人都值得作家去结识,每一件事对他来说都是好事。啊,天赋异禀,二十出头,面前有五年的大好时光,每年还有一百五十磅的收入,想想真是美好。

这两个人都已经死了。他们是兄弟。一个是画家,另一个是医生。画家确信自己是个天才,他傲慢、易怒、虚荣,看不起他的哥哥,认为哥哥是一个庸俗的、多愁善感的人。但是他几乎什么钱都没挣到,要不是哥哥给他钱,他早就饿死了。奇怪的是,尽管他的态度和外表都很粗野,但他画的画很漂亮,相当漂亮。他时不时地办个展览,总是能卖出去两三幅油画。但从来没有多过这个数。最后,医生终于意识到,他的兄弟根本不是天才,只不过是个二流画家。在做了那么多牺牲之后,他很难接受这个事实。他对自己的这一发现守口如瓶。然后他死了,把所有遗产都留给了他的兄弟。画家在医生的房子里发现了他二十五年来卖给不知名买主的所有画。起初他不明白,思来想去,他终于想出了一个解释:这个狡猾的家伙想做一笔好投资呢。

对于英国观众来说,极端的爱情总是有些荒唐。爱得过于极端就会把自己置于一种可笑的境地。

人到中年。我想我比大多数人更清楚自己的年龄。我的青春悄无声息地从身边溜走,我总是背负着一种正在老去的沉重感觉。因为这些年我见识和游历过世界上的许多地方,因为我的书读得很多,而且总是在思考超越我年龄的事情,所以我似乎总是显得比我同时代的人要老。直到1914年战争爆发,我才隐约感觉自己已不再是个年轻人。那时我惊奇地发现一个四十岁的人已经算是一个老家伙了。我安慰自己说,只是对于军事需要而言,我显得老了点儿而已,但不久之后,我又经历了一件事情,使我坐实了“老家伙”的称号。我和一个相识很久的夫人还有她的侄女(一个十七岁的女孩)一起吃午饭。午饭后我们乘出租车出去。那个夫人上了车,然后她的侄女也上了车。但她侄女坐在了折叠加座上,把后排她姑妈旁边的空座位留给了我。这是年轻人对不再年轻的绅士的礼数(与女性特权形成了鲜明的对照)。我意识到,她这是在“尊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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