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妈你忘了吗?他家虽然是农村的,可是唐飞越很能干啊,现在是个作家啊,小说都卖了好几本了,听说赚了十几万不止。”葛景解释道。
“是挺管的,”宋爱霞道,“可我还是觉得他出手太大方了,花钱可真够厉害的。今天不是给周红过生日吗?他送周红什么东西了?”
“嗯,一件这么长,”葛景伸出双手比划了一下,“红色的项链,好像是什么来着,珍珠项链,对,珍珠项链。哇,你们没有看见,那可是真漂亮真好看,唐飞越把礼物盒一拿,周红一打开,那几个女生眼睛都直了。戴鹿看见都生气了,没给他好脸色看。当时我和二赖都快笑出来了,不过没笑,得给兄弟面子。”
“那你觉得他送给周红的项链值多少钱?”宋爱霞一边把手串往自己手上戴,一边问道。
“很漂亮的项链,但是值多少钱,这个我可看不出来。”一杯浓茶喝完,葛景的酒意似乎清醒了许多,说到底他现在只是一个十三岁的少年,哪里有渠道了解这方面的东西。
“你刚才说戴鹿生气了,戴鹿和他什么关系啊?都不是一个班的,咋认识的?”
“好了好了,我说你们别这么八卦了,挺没意思的。咦,这袋子里还有纸条呢,嗯,葱烧海参,辣椒炒海参,海参蛋羹……这是唐飞越写的美食大全吗?”葛兆丰找到几页白纸,上面写着这三种海鲜的各种做法,步骤详细,清晰了然,即使一个外行也能够按照纸条步骤做出来,何况葛兆丰本人厨艺十分不凡,“这字可真够漂亮的,而且你看这孩子心真细啊,跟个小大人似的。葛景,你下次叫他来俺家吃饭。”
“那行,下次我叫他过来,不来我硬给他推来。”
“就你能。”
……
其他几位同学回到家里的场景基本和葛景家很类似,毕竟这群人也都是孩子罢了。孩子跑出去喝酒过生日,父母肯定会有点担心,人一回来当然要问东问西的,待到了解酒宴经过,和葛景父母一样,一方面惊叹于唐飞越的酒量,另一方面对唐飞越的评价直线上升,认为他大方心细,慷慨豪迈,是一个值得交往的同学。
事实上,唐飞越的酒量到底怎样,他们并不清楚。前世唐飞越每次喝酒动辄便醉,白酒不过三两,啤酒不过四瓶,可以说酒量很浅,虽然他家人的酒量都不错,但是唯独他不擅长此道,这也是无可奈何之事。
所谓酒量是练出来的这话纯属忽悠,没有丝毫科学依据。酒量这种东西和肝脏与胃粘膜及神经分流的耐受度有关,肝好是关键。真正好酒量的人,其肝脏分泌的解酒酶(也叫酒曲酶)量会很大,要知道,肝脏是人体解毒的部位,而解酒酶的量越高,就能够越有效的分解人体摄入的酒精成分,将酒精变成水分,有些真正好酒量的人,大部分的酒精在未进入血液循环的时候就被分解掉了。
从这个推论可以得知,唐飞越前世肝脏分泌的解酒酶比较低,因此酒量就不好。至于现在,对于超凡状态下的他来说,自然和前世有天壤之别。
别说两斤,八斤十斤都没有问题,真正拼起酒来他不怵任何人,只不过基于前世的原因他并不喜欢喝酒,今天的酒宴除了第一杯外,其他的都被他转移到了海岛淡水湖里喂旗人鱼去了。
至于大方心细,心细倒是不假,大方却谈不上,充其量只是一种愿意分享的精神和心态,除此以外还有一种隐藏很深的炫耀,也许十年二十年后才能被这些人体会到。
前世的他蹉跎半生,低至尘埃,与光鲜耀眼璀璨夺目这些词统统绝缘,潜意识里唐飞越从来不认为自己比任何人差,因此即使身处尘埃,心中依旧有不可名状的骄傲。
而今重回少年时代,天然外挂加上自身的努力,使得唐飞越心态已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如果说这个世界真的存在时代之子命运之子,那么舍他之外更有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