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亦如如何听不出来这意思,嘴角都已经不自觉的露出了一抹笑容,这个小细节已经被方沫观察到了,说明,沈亦如已经不再生气。
这死丫头,话还倒真是会讲。
即便如此,她也依旧用了一副尖酸刻薄的语气去吓唬方沫:“给我小心做事好好做人,倘若再如同昨晚一样扰了我的清梦,我竟然把你扒皮抽筋丢进火山里,做成烤肉串吃。”
“阿姐,说好今日还要继续带那个乌兰金簪哦!”上句不接下句,人家讲东她讲西,不过也幸亏出现这样的情况之前方沫首先讲了好话给沈亦如听,如此,便不计较了。
“行,乌兰金簪就乌兰金簪,你要什么簪我都有,宝珠城里这些人最爱炫富却不识相,还是再添一件首饰吧!”沈亦如看着铜镜之中方沫发型完成的样子,越看心里头越不踏实。
说到底还不就是怕再次出现昨天宴会那种事情,那天晚上还有秦渊在,但秦渊哪里是时时刻刻都在,还是穿的富贵鞋明哲保身的好。
不等方沫对她的问题作出回答,沈亦如就已经自顾自的走到梳妆台开始寻找起一样格调很高并且能够让人一眼就看出很富贵的首饰。
找啊找啊找啊,终于,她找到了一件很满意的首饰。
“瞧瞧这个,喜欢吗?”
那簪子浑身晶莹剔透,有些泛蓝,细细看去还能看到一些闪光的点点,簪子的主饰就是一颗大约一指宽两节手指长的水滴形白色珍珠,高雅清洁,脱离事俗,跟天上仙子带的首饰差不多。
方沫看的眼睛都要掉了,“阿姐,这东西一眼看上去很有气质,很优雅,很高贵,你确实能够让人一眼就知道我是个富贵人家,可这样是不是太高调了些?”方沫转了转头,向沈亦如投去不确定的目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