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所具有的鲜明性格特征必须与早期个体精神发展方向一致。这种方向既可能是笔直的,也可能是蜿蜒曲折的。在第一种情况下,儿童为了实现目标采取直线式的走法,并形成了进取和果敢的性格。每个人的性格发展往往都是以这样一种积极、进取的态度开始的。随后,这种发展又会很轻易地被打偏或篡改。
当生活的阻力直接妨碍儿童获得优越感时,有些问题就会随之而来。相应地,他们也会尝试着采取一些方法绕开这些困难。他们的这种迂回战术也会产生特定的性格特征。其他阻碍他们性格发展的一些问题,包括肢体残疾,以及被身边的人击退或打败,都会对他们的性格发展造成某种影响。此外,大环境(即世界环境)也会对他们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我们文化中关于生活部分的内容,诸如来自儿童生活的家庭、学校的要求、疑虑和其他错误情感,最终影响着他们的性格形成。目前的教育采取了过分精巧的教学方法和观点,以培养学生适应一时的社会风气和文化为目标。
无论哪种障碍,都会对直线型儿童性格的形成产生致命的有害影响。在遇到这些障碍后,儿童追求权力的脚步会或多或少地朝着非直线的道路前进;而在没有遇到障碍的情况下,儿童追求权力的脚步会变得轻快,而他们的问题也会直截了当地得到解决。我们不妨把他们称作A型儿童。而对于第二种儿童——B型儿童,我们又看到了完全不同类型的人格。他们缺少A型儿童所拥有的勇气,发现到处充斥着火药味,并不是每个人都对他们抱有友善的态度。B型儿童不会直接争取他人的承认和权力,而选择各种迂回曲折的方法。他们的心理发展程度高低取决于他们能付出多少。他们采取何种迂回战术,反映了他们做事的小心翼翼程度,以及他们的行为是在满足生活要求还是在逃避。B型儿童不会直接采取方法完成任务和解决问题。他们的胆小懦弱、畏手畏脚,以及不敢跟人对视或说真话,并不意味着他们的目标与A型儿童的不同。两种人可能行动不一样,却指向同一目标。
一个个体可以同时拥有上述两种类型性格,在那些性格尚未发育完全的儿童中这点表现得尤为明显。那时,他们的道德准则仍然富有弹性,他们总想走不同寻常的道路,如果一种方法不对,他们会立刻转向另外的方法。
一个个体的群居社会生活不受干扰是他成功迎合社会要求的首要条件。只要儿童不对社会抱有敌意,我们就可以很容易地让他们达到这个要求。如果人们想要消除家庭的硝烟味儿,父母就必须尽力减少对权力的追求,直至不会对孩子造成任何负担。此外,如果父母能够理解儿童成长的规律,那么他们也能够避免孩子形成夸张的“直线型”性格——在这种情况下,勇敢变成了粗鲁,独立变成了完全的以自我为中心。同理,他们也能够避免对孩子过分严厉,以至于孩子变得如奴隶般顺从。犯这种错误可能会让孩子自我禁闭,总是担心说出真相会造成不良后果。
压力在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就像一把双刃剑——它打着让他们更好地适应生活的幌子到处招摇撞骗。强迫性服从实际上就是**裸的奴役。儿童的心理反映了他们与生活环境总体联系的紧密程度。此外,儿童的性格反映出是否所有不可避免的困难都曾经影响过他们的想法。儿童通常不具备客观评价外界影响的能力,但他们周围的大人对此要么毫无感受,要么觉得难以理解。儿童遇到的困难种类以及他们应对困难所采取的方式,共同构成了他们的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