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一个乞丐收留活了下来。四岁的时候乞丐也死了,他却不跟街边的小乞丐一般只知道去伸手下跪要饭。而去请求那些富户干一些能所力及的杂活,只为能给一碗稀粥。运气很好,碰到一个丑陋而善良的厨娘。厨娘太丑没能嫁人,只能整日躲在厨房里烧火挑水干粗活。她是被卖入的,月银少得可怜,但是家里还是每月都逼着她交出那可怜一点铜钱。穿旧衣,吃剩食,可是她很爱笑。她收留了小乞儿,在喂狗的剩饭中给他匀出一些来。小乞儿很是感激,干活很卖力,又伶俐。这样的日子过了几个月,偶然他听到公子在念书,一时听着竟忘记了手里的正事。厨娘因此被责罚了一个月的月银,可是她并不生气,而是偷偷拿出积攒一点铜钱,让他出城去找仙门。小乞儿这么聪明好学,一定能被选中,即使当个外门弟子也比在这里当小仆役要强很多。因为她听说那些仙门可厉害了,教人识字,能御剑腾云驾雾,能斩妖除魔,受人尊敬。虽然小乞儿懵懵懂懂,最远的地方也没有出过县城,可是既然厨娘这么说,他就乖巧点头去做。他十分相信这些对他好的人,心中也不甘于干一辈子杂役,他想要识字念书。于是背着一把制作粗糙的木剑出去了,甚至都不知道最近的仙门在何处。
幸运的是他刚一出城门,就见到一个穿着干净整洁蓝衫的中年男人,长衫广袖,站在人群中特别显眼,好像说书人口中的仙人一般。他觉得这种人肯定见多识广,一定知道仙门在何处,于是他便学着公子的模样去问那位器宇不凡的中年人。那人便是沈云梵,已是天下众仙门之首,流仙派的掌门人。这一问路的结果便是他直接成了沈云梵的亲传弟子,十多年后成了嫡传弟子,成为众仙门艳慕的小仙首。
以剑击水,除了能练习手臂的力量,还有耐性。水柔软无形,却也是最难击破的。而且明知击不破还要费心力千百次去击,看似是折磨人,实则是磨练心性。心一旦静下来,很多事就可以轻易想得通。
沈孟泽收剑故意后退了几步,让正好升起的太阳照射到洞口。那些腐尸依然紧追不舍,但一接触到阳光就像被火灼烧一般,赶紧后退到阴影里。
果然料想得没错,腐尸虽然有妖气支撑,可毕竟已经是死人,阳气散尽,受不得阳光。
洗尘既然能砍破坚硬无比的玄武岩,还怕旁边这些一般的岩石么。沈孟泽运足真元在右手,奋力朝旁边有些松软的山石刺下去,一剑便砍了好大一个口子,阳光正好从这个口子一直照射到洞中间。那些受了阳光照射的腐尸彼此拥挤推搡,躲避阳光的照射,根本顾不上攻击他。
沈孟泽拈起一张照明符,火光立刻冒出来,然后踩着那些骷颅头跃进洞中,顺便将洞中熄灭的松明一一点燃。火光立刻充盈洞中,腐尸群见着火光更是不顾东西南北四处乱撞。爪子再也不朝向他,而是去墙上的泥土,想要回到墙壁中去。
沈孟泽打开后背一直背着的布套,是他的灵器,灵伞有灵。那把伞看上去朴实无华,图案也是缥缈的云峰,与普通的油纸伞并无二致。可是当有灵缓缓撑开轻微地旋转起来,腐尸群突然就安静下来,残存在他们脑子里那一口妖气从七窍冒出来,纷纷朝有灵汇聚。有灵很快就吸干净了妖气,繁杂的洞中安静下来,那些腐尸都散落在地上,一动不动。沈孟泽再次倒旋有灵,一道道流光洒向腐尸。从此他们就是真正的尸体,再厉害的妖也驱使不了他们。
收拾好一切,沈孟泽收好伞朝深处走去。
狐妖感觉不到腐尸的动静,狠狠地捶了一下墙壁,猜想到那仙门弟子定是破了腐尸阵。
所谓尸山血海,才过了尸山,该到血海了吧。
沈孟泽沿着地上的清晰的痕迹朝深处走去,渐渐腐尸的味道没有那重。这妖洞广而深,有的洞口如门,有的狭窄如斗,腰间的金铃时为时发出细微声音替他指明方向。
也不知走了多久,金铃的声音渐渐清晰起来。沈孟泽放慢脚步,这狐狸十分狡猾,还是小心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