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我演得怎么样?”
几个人开始议论纷纷。
“咱们先走吧,要是路上遇见人,吓到别人可就不好了。”
“嗯嗯,别说,穿这一身行头,还挺吓人的。”
他们看差不多了,马上离开,怕路上吓到行人,把衣服了,换上了自己的衣服。
他们一行人来到了赛事会。林峰把每个人的五块钱分了。又把戏服交给了强子,让他还给照相馆。
“林哥,你再来一首吧,我们还想听您的大作。”李万里有些迫不及待了。
本来,他是看不起林峰的,可是自从林峰脱口而出的诗句,立刻让他闭嘴。
林峰想了想,说道:“算了,算了,我那是蒙的。”
“蒙的?怎么可能!林哥,您就满足一下我们的小小要求吧。”李万里双手合十,做出恳求的姿态。
几个人一再的哀求,林峰叹了口气,说道:“好吧。”
不写的话,也对不起他们今天的忙和。
他拿着粉笔,在上面写上:“窗外的麻雀在电线杠上多嘴,你说这一句很有夏天的感觉……”
卧槽!
卧槽!
众人惊呆了,没想到林峰随手一写,就是一首惊世骇俗的诗句!
那些赛事会的人,一个个眼睛直勾勾的看向林峰。
除了崇拜,还是崇拜。
紧接着,林峰写了下一句。“手中的铅笔在纸上来来回回,用几行字形容你是我的谁。”
这两句,足以让他们这个水平的诗友们顶礼膜拜。
太震撼了!
林峰一笑,心想,真是降为打击,这些句子那都是后世的,尤其是这两句,那是七里香的歌词。
虽然,很多年轻人都能哼唱出来,可是这个年代的人,怎么可能听过那首七里香呢。
“林哥,这,这也太厉害了,你这写诗可真有有套啊。”
先是那个春暖花开,面朝大海。
再到现在这个七里香,简直让人佩服的五体投地!
他们这些人虽然是一些不入流的家伙,但是却异常的高傲。
有这文艺青年的范,有杀马特的心,谁要是写诗写的好,在诗社里的地位那就是首屈一指。
“林哥,你是怎么写诗的,教教我们吧。”
“是啊,林哥,我愿称呼您为龙城县第一诗人。”
“什么诗人,林哥这是诗仙太白!”
周围的人更是献上了一波又一波的马屁。他们觉得,诗就是一个人的思想,一个人的生命。
更是他们的全部精神需求。
林峰的这两首诗,让他们觉得,精神像是被占领,这哪是诗人。
这是精神领袖!
林峰只是淡淡一笑,说道:“今天不早了,改天过来,我一定教你们。”
他心想,自己哪会写诗啊,要是有这本事,自己也出个诗集什么的。
在这个年代那可是太吃香了。
只可惜,自己记得诗句有限,拿出手的更少,真要是漏底了,那还不让人笑话。
“改天改天,我真的是困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