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那女孩叫阿立,是信丰造漆厂的打磨工。
我记得,那天我们在下晚班后,一起去了工业区的邮政代办点。
在那之前,我和阿立是普通工友,我们都来自湖北,我来自荆州,而她来自鄂东,我们的家相隔千里,也没有共同的方言,但我们都是湖北人,我们就是老乡,我们理所当然就走得近。阿立对我比对别的工友多一份信任,而我也愿意和她说话。我们的友谊仅限于,在吃饭时,我们会打好饭,坐在同一张桌上吃。或者下午下班之后上夜班之前的那段时间,来到工业区的草坪上,席地而坐,说一会儿话。当然,并不是我和阿立两人,而是四个人,阿立有个好姐妹,我记得叫阿彩的,而我,也会带上我的师弟,一个叫刘祖之的江西吉安男孩。刘祖之喜欢阿彩。于是,我们四人,每天晚饭后在草地小聚,就有了一点给他们俩做媒的意思。慢慢地,他们两真正拍拖了。还是我们四人出来,他们两个,会坐到离我们十来米的地方说悄悄话。后来,阿彩躺在了刘祖之的怀里。我和阿立有些不好意思。阿立看我的眼神里也有了别样的东西。但我那时对阿立并未动心,我的心气一直很高,我和阿立亲切,不是因为我爱她,仅仅因为我们是老乡。
我记得,那天晚上出粮。出粮那天,按惯例,晚上不加班,这样工人就有时间走出工厂,去邮政代办点将刚拿到手的工资寄回家,去采购一些牙膏洗衣粉之类的生活必需品。工友们一般都是男男女女几个人一群,这样大家相互有个照应。万一碰上烂仔什么的,有几个男人在一起,胆气会壮一些。最重要,是万一遇上治安队,可以多一些应对方法。跑的时候,总是能跑脱几个的,跑脱的人,可以拿了钱去治安队将被捕的工友赎出来。那天本来是我、阿立、刘祖之、阿彩,还有另外两个工友,我们六个人一起去镇上。寄完钱,购了生活必需品,回到工业区时已经是晚上九点多钟。刘祖之说他要去另一家厂找老乡,就和阿彩两个人走了。另外两个老乡,大约觉得我和阿立在谈恋爱,他们跟在一起是灯泡,加快了脚步,一会就走得没了影。阿立故意放慢了脚步,于是,后来就变成我们两人走在一起。本来,我们可以直接回到厂里,不过几百米的路程,不用十分钟就到了。可阿立提出绕着工业区外面的那条路走一圈,这是我们犯下的致命的错误。
我看着时间不早了,有些担心。
阿立说:你害怕么?你要害怕,你先走,我一个人走。
见阿立这样说,我不好再说什么。虽说我害怕遇上治安队,但丢下阿立一个人,我更加不放心。于是我说好吧。我就陪着阿立,我们俩沿着工业区外的一条机耕道慢慢散步。那时的南方,还不像现在这样,从广州到深圳,城市与工厂几乎连城了一片。当时,一个工业区到另一个工业区之间,往往还有很远的路,那些未开发的地方,遍布着香蕉林,桑基鱼塘,长满狗尾草的荒原,被推土机推到处是**的黄土的工地,还有宽宽窄窄的河涌。我们走到工业区北面,就有一条河涌。那时河涌的水还很绿,白天看起来很美。河涌的两边的香蕉林,是热恋中的打工者们爱来的地方。晚上静悄悄的,只有成群的青蛙在呱呱地叫,河水里,有鱼发出的喋喋声。那条河涌,从此印在了我的生命之中。许多年后,我在众多的小说中写到过那条河涌,写到那条河涌的绿,写到那条河涌时,我总是饱含深情。那是我青春的印记。我写到那条河涌时,就能闻到当时河涌的气味。就像现在,我对你们讲起那条河涌时,我依然能闻到那个春天夜晚的气味。
阿立不走了,背靠一棵树,望着河涌的水,说这里像极了她的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