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如果我的讲述是一篇小说,一定会被评论家耻笑,认为这是不懂小说的家伙写出来的文字垃圾,因为这家伙居然在小说中大段议论,漫无边际胡扯,而故事则成断断续续。我们的文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尚能鼓励各种实验,而如今,反倒越发保守,小说家成为了故事贩子。穿越故事,盗墓故事,办公室爱情,职场争斗,越是尔虞我诈机关算尽,越能吸引读者眼球。有许多读者读小说,是当官场指南读的。我有个朋友叫唐达天,他写了一部书叫《二把手》,卖得很好。有一次,我们坐飞机去北京,在机场,摆着一排他的书。我假装认出了他是作家唐达天,发出一声惊呼,然后请他为我签名,没想到,这一声惊呼,引来了一大群读者,十分钟功夫,机场书店里他的书售磬。有人问唐作家,为什么写二把手而不写一把手,作家说,二把手是研究怎么成为一把手的书,一把手只有一个,而想成为一把手的二把手,是无数个。因此,写二把手的书,更定比写一把手的书好卖。我举这例子,不是说《二把手》写得不好,事实上这部书写得很好,写出了深刻的人性,鲜明的人物。可悲的是读者,把这本书当作升官指南读,不知是作者的幸还是不幸。女士们先生们,幸亏我这长篇唠叨不是小说家在写小说,否则会被读者唾弃,评论家大抵会认为这拉拉杂杂的段落有违小说章法……这位先生已经很不耐烦了,还是说故事。
1994年,治安队突袭我们的那个夜晚。我和李中标,坐在烂尾楼楼顶发呆。显然,刚发生的一切吓坏了我们。治安队远去了,我们没有再回烂尾楼内,就这样坐在楼顶,坐在南方夜空下,不知明天迎接我们的是什么。我们没有说话,就这样一直坐到天亮。我问李中标,今天去什么地方找工作。
李中标说:不想找了,歇一天,走不动了。
我们下楼,将梯子收好,回到烂尾楼第三层。我说这个地方不安全,治安仔说不定什么时候又来了。
李中标说: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昨天刚刚被治安队袭击过,未来十来天,这里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
李中标又倒头睡下。我独自走出了烂尾楼。太阳已热得炽人,打在身上,像砂纸在打磨皮肤。走出烂尾楼前行数百米就是溪头工业区。这是我走了无数遍的工业区。我想,就在最近的工业区找一圈,然后回到烂尾楼,和李中标一样睡着不动。找了一圈,没有工厂招工。远远却看到治安队员在晃**,我害怕工没找到,再被治安队给抓了,于是折回烂尾楼。
我在烂尾楼里睡了半天,李中标睡了一整天。第二天,我们都没有出去找工作。第三天也一样。足足睡了三天。
李中标说:看来,会死在这里。也好,我们就这样死在这里吧。
李中标突然说:我给你讲一段单口相声吧。
我说:都要死了,你还有这闲心。
李中标说:正是要死了,想死得开心一点。
李中标于是学着马三立的声音,讲起了那著名的《逗你玩》。李中标学马三立,可以称得上惟妙惟肖。但我却乐不起来。他讲完,沉默了一会,见我不笑,他自己笑。笑着笑着,他哭了起来。
我睡在地上,想到我们可能会这样死在异乡,想到离开家乡时,我差不多是逃离的。想到故乡的贫穷与落后、沉闷与守旧,是那样让人窒息,就像在这烂尾楼里的感觉一样。我想起,我第一次对南方的打工生活产生向往,是看了电视剧《外来妹》,当时我想,那才是我要的生活,年轻的我,要走向远方。哪怕死,也要死在外面。没有想到,当我睡在异乡的烂尾楼,想到自己将要死去时,我居然开始深切地怀念家乡,怀念那曾经让我窒息的家乡。我想,要是死,我应该死在故乡,那里有我的根,那里的黄土下埋葬着我的祖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