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上次她去塬上参加娜娜的婚礼。那次婚礼上她意外的遇到了老同学王刚,不知怎的,她竟有些又惊又喜。认出坐在身边的是昔日好友金雁,王刚也明显地吃了一惊。他的表情急剧地发生着变化,随即很快地摁灭了手中的烟头,有点内疚地说:“抽烟的毛病老改不掉…..呵,不知道你来了。”他发现已为人妻为人母的金雁,虽然被岁月夺走了青春与靓丽,但身上仍旧有一种好多年不曾消退的羞怯和纯纯爽爽。他望着金雁,随即眼里便闪烁出一种异样的光亮。他眼里的这种光亮对金雁来说也并不陌生。早在秦风中学上学时,他俩就是同桌。一次期末考试中,金雁的笔突然坏了,她把笔拿在手里捏弄了半天,急得满头大汗,只好用求助的眼神不住地四下张望,希望有人能帮帮自己。这时,她发现同桌王刚不声不响把一只圆珠笔放在了她的面前。立马像是遇见救星似的,冲着王刚感激地笑了。那学期,她没有留级。还有一次,班上组织学生们去王刚所在的村马甲屯参加劳动,金雁在搬砖时,不小心伤了手指,老师派班长王刚把她带到附近的卫生所里,正好那天是王刚母亲值班,他让母亲给金雁包扎了伤口,开了药倒水递给金雁,坐在身边看着她把药吃下。又拿来母亲洗好的苹果塞到金雁衣袋里。看得她母亲在一旁一愣一愣的:“这是谁家的姑娘啊?你怎么冒冒失失把人家带这儿来啦?”王刚调皮地一笑:“我同学。”毫不理会母亲诧异的眼光,也不对她多做解释,挽着金雁的胳膊就跑了出去,直至看到有人过来才松了手。
从这以后,金雁就对王刚有了一种非同寻常的好感,没有大字贴、橡皮泥什么的就找王刚借。王刚对她好象也挺在乎的,看她的眼神里也多了一种异样的光亮。背地里还约她一起吃饭、唱歌。一起看电影、逛公园。但这一切由于是在“地下“秘密进行,竟然也没有显山露水,没有被人发觉。在全班同学面前,他俩只是各读各的书,一般很少说话。对外也都守口如瓶,即就是对好友玉娥,金雁也只字未提。其实更多的,她是觉得没有必要给玉娥说。她还本来就是不谙情事的少年,还不懂得她和王刚之间算不算是爱情。只是觉得和王刚在一起感觉很好,觉得这样挺好玩、挺开心的。她只是想感受一下这份存在于现实之外的另一种让人心里舒服的感觉,也感受一下所谓的浪漫吧。她当时压根也没敢想要和王刚永远在一起,她觉得自己配不上王刚,王刚不光人长的帅,而且家庭也是当时农村里的富裕户,他的父母都是医生,这就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人们羡慕不已。家境贫寒的金雁更是觉得不敢高攀,也不曾想过她和王刚的交往能有结果。后来有一天,王刚突然不来上学了,过后金雁才得知王刚的父母把他转到另一所学校里去了。从此,金雁就再也没有见到过王刚。直到玉娥嫁到马甲屯,金雁才从玉娥嘴里听说王刚已和一个城里姑娘订了婚,她心里不知为何竟莫名的有一种失落。
现在两人又一次相见,却己都是人到中年。
刚说了几句话,王刚就被人叫走了。
金雁举起筷子,竟然心绪不宁没了食欲。她朝四周看了看,发现席间端盘送饭的全是统一着装,而且饭菜质量明显高于一般。一打听才知道这是肖家村的肖繁荣发起成立的“一条龙服务队“,就是由农民自发组织,提供农村宴席“一条龙“式上门服务的“流动饭店“,小到桌椅板凳、茶碗怀盏,大到司仪、录象。乡下人“过事“需要的东西,这个服务队几乎一应俱全应有尽有,方便了群众,省去了庄稼人的许多麻烦,并且还节省了不少的开支, 可谓省心省力经济实惠,深得农家人的称赞。
说起肖繁荣,人们就知道他是肖二爷的第二个孙子,就不由得想起当年考上大学荣耀乡里的老大肖繁进。肖繁进因偷盗、抢劫好几次被刑拘,肖二爷去世十周年时他才回家,却鼓动乡邻学**,后来听说成了**的头头,再后来人们见到他的尸体被烧得焦黑,才知道他自己把自己烧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