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镜
多年以前,对“一见钟情”的嘲笑曾风靡一时,但那些善于思索者和感觉深切者一样,始终提倡这种恋情之存在。其实,那些或许可以被称作道德魅力或磁性审美的现代发现,已经证明了这样一种可能性:人类最自然,因而也最真实、最强烈的爱情,正是那种像电磁感应一样发自心底的倾慕之情,简言之,最辉煌、最持久的心之镣铐,都是在一瞥间被钉牢的。我正要写出的这份自白,将为这种真实心态之不胜枚举的事例再添上一例。
我这个故事要求我应该稍微有几分细致。我还是一个正值少壮的青年,年龄尚不足二十二岁。我眼下姓辛普森,一个非常普通而且相当平民化的姓。我说“眼下”,因为只是近来我才被人这样称呼,我于去年依法采用了这个姓氏,以便接受一位远亲阿道弗斯·辛普森先生留给我的一大笔遗产。接受那笔遗产以我改姓遗嘱人的姓氏为条件,只改姓,不改名;我的名字叫拿破仑·波拿巴——更严格地说,这是我的首名和中间名。
我接受辛普森这个姓多少有点儿勉强,因为姓我本来的父姓弗鲁瓦萨尔,我感到一种完全可以谅解的自豪;我认为我可能是《闻见录》之不朽的作者让·弗鲁瓦萨尔之后裔。说到姓氏这个话题,请允许我顺便提一下我的一些直系前辈姓氏发音中一个惊人的巧合。我父亲姓弗鲁瓦萨尔,来自巴黎。十五岁就成为他妻子的我的母亲本姓克鲁瓦萨尔,是银行家克鲁瓦萨尔的大女儿;银行家的妻子嫁给他时也只有十六岁,她是维克托·瓦萨尔先生的大女儿。真是奇妙,瓦萨尔先生刚巧娶了一个与他姓氏相似的穆瓦萨尔小姐。这位小姐结婚时也差不多还是个孩子;而同她一样,她母亲穆瓦萨尔夫人也是十四岁就初为人妻。这样的早婚在法国司空见惯。然而,这些婚姻造成了穆瓦萨尔、瓦萨尔、克鲁瓦萨尔和弗鲁瓦萨尔这些姓氏混为一族,一脉相传。正如我刚才所说,我的姓已依法改成了辛普森,但我一度对这个姓相当厌恶,实际上我还犹豫过,是否接受这笔附加有这个毫无价值而且令人讨厌的限制性条款的遗产。
至于我个人之天赋,我没有任何缺陷。恰恰相反,我认为自己健全完美,而且有一副百分之九十的人都会说漂亮的面孔。我身高有五英尺十一英寸。我的头发乌黑而且卷曲。我的鼻子堪称挺秀。我的眼睛又大又灰;而且,虽说它们已近视到近在咫尺而不见舆薪的地步,但就其外观而言,尚无人会怀疑它们有什么缺陷。不过,这近视本身一直使我很恼火,我采取了每一种补救措施,唯有戴眼镜这一法除外。正值青春年少,又生得一表人才,我自然讨厌眼镜,而且从来就断然拒绝使用它们。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能如此损害一个年轻人的形象,或使其每一个面部特征都带上一种即便不是冒充圣人或老人,至少也是假装正经的神态。从另一方面来说,单片眼镜有一种十足的华而不实且矫揉造作的意味。迄今为止,我哪一种眼镜都不用,依然能够应付自如。不过,这些纯粹的个人琐事在很大程度上其实并不重要。此外,我要满意地说,我的性情乐观、急躁、热情、奔放,我一生都是一个忠实的女性崇拜者。
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我和朋友塔尔博特先生一道进了P剧院的一个包厢。那天晚上上演的是一出歌剧,演出海报做得格外精彩,所以剧场里相当拥挤。不过,我们按时到达了我们预订的正面包厢,并稍稍费了点儿劲挤开进包厢的路。
我那位朋友是个音乐迷,整整两小时,他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舞台;而在此期间,我一直在津津有味地观看主要由本城名流精英组成的场内观众。就在我感到心满意足,正要掉头去看台上的首席女演员时,我的目光突然被我刚才漏掉的一个私人包厢里的一个身影吸引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