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死者面前,叫死者名字,或者其他名字,如果死者是为冤死,而被叫的人刚好三火不盛,则会将冤魂唤醒,从此缠身,所以大部分警察在现场,都称呼死者为死者,而不叫全名,这是根本原因。
有些东西,忌讳一些总是比较好。
“总之,我已帮你打女鬼暂时打走,只要你带上平安符,小心一点,应该没事的。”我叮嘱他。
他重重点点头,但始终赖着不肯走,他说今天晚上的事让他心有余悸,他没办法在接下来的案子里小心,因为……近期的凶案实在太多。
就拿这个女尸说起。
他说这个女尸的死法异常奇怪,整个身体被掏空了内脏,而且整个脑袋跟那个童尸一样,完全没了脑浆。
他也正基于这一点,所以把怀疑的目标放在了跟童尸有关的我们身上。
“唉,说起来怪事的很,那女尸还被骨肉分离,面目全非,我们根本认不出死者的模样,这案子……哎!”
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似乎说多了,摇摇头:“这些都不该泄露的,内部机密,你……你也别告诉别人,成,按照惯例,我做番询问。今天晚上六点到九点这个时间段,你们在干嘛?”
我苦苦一笑,按照实情毫无保留的说了出来。
他不太相信,也没有过多怀疑,不多一会儿,便告辞下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