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 一爱到底(上) 加入系足
我打定主意主动加入系足球队,与“为系增光”的高尚理想无关。锻炼身体,强悍自己——嗯,我个平凡又现实的小孩儿当初就是这么想的。
崇遥酷好打篮球,187的身高,壮实矫健,虽然死活不稀罕加入系篮球队但球友遍天下。比如和他热乎得恨不能穿一条裤子的沈丰,在我们系学生会里没职没权,可就有三头六臂、人脉亨通的神奇本事。
崇遥看我平时除去上课、看书、跑步,只与高宁、于靖阳来往,迈出309大门和班级同学不过点头之交,那些渴望被我招蜂引蝶的闲人连边儿都沾不上,老担心我闷坏自己。
他先极力动员我跟他玩篮球。高宁蹲边上凉凉地告诉他,除去他和于靖阳,雪聆绝不和第四个人玩篮球。
崇遥怒瞪他,但看我淡淡默认的表情也只得相信。隔天拿回一堆校内小广告给我看,有电影预告、舞会预告也有招新简介。我不过把足球队招新的传单拿起来多看两眼,第二天崇遥和沈丰就主动张罗非带我去参加足球队招新面试。
没出门前崇遥咧着大嘴穷喳喳,说热闹能错过一次绝不能错过第二次——直觉告诉他今天肯定能凑着大热闹。
高宁学生会那头烂事一堆不能同去,起哄地掏出V8扔给他,说麻烦哥哥你来个全程跟拍,回来让咱回回锅吃口剩肉渣!
我瞪破小孩儿一眼,人家对我嘻嘻奸笑,先窜到门口做好逃跑的架式才说,放心放心!我再傻也不会把视频传到论坛上去放毒,就传给你媳妇儿一个人娱乐共享哈——没见过你这么听说的孩子,媳妇儿不让打篮球就死活不碰……
“滚!”我抬腿向他甩出脚上的拖鞋,可惜只砸到门板。
崇遥低头拾起V8假装专心摆弄,肩头一耸一耸,很识相地没敢笑出声。
他和卫佚尊虽然没机会碰头,但通过MSN视频认识后,熟稔得象骨肉相连的亲兄弟,每回崇遥玩大发犯了我的规矩遭我冷眼时,能救他于水火的背后军师非卫佚尊莫属。
私下里卫佚尊告诉我,崇遥应该知道他和我的关系,肯定是我干妈跟崇遥特别交待过一些话,所以崇遥对我们的感情视若平常毫不讶异,而且还常常热络地拿我跟他开开玩笑,网上聊天时“弟妹弟妹”腻腻乎乎叫得人满身爬蚂蚁。
“咦?”不明就里的黑皮小孩儿听到高宁的调侃,实实诚诚吃惊一回,瞪着小眼睛问我,“雪聆娶媳妇儿啦?不是说城里人都兴晚婚?俺们那儿现在18就张罗媳妇儿的倒有,也有16就当爹的……”
平淡如我听到这话也耳热心跳地害羞起来,红着脸难为情地摇摇头,跳起身到衣柜里找运动服。
“莫罕,在我们这里吧……”
拣到笑话的崇遥“呵呵”笑着接话,“不光娶回家的女人才能叫媳妇儿,只要处上对象成不成都这么叫,也有叫老婆的,总之就是女朋友的意思。”
黑皮小孩儿沉默片刻,好奇地在我身后发问,“雪聆有女朋友哇?”
我回过头,红透双颊看着他纯朴而明亮的双眸——就这个从山坳坳里来的单纯小孩儿而言,我和卫佚尊的感情只怕是足以炸飞他平静灵魂的霹雳……尽管对于和卫佚尊的感情我心地坦然,但不带给无辜者额外困扰也是需要顾及的问题。
“嗯!”我郑重地点点头,在回答中埋了个小小的陷阱,“我有喜欢的人——他在国外念大学。”
“哦……”黑皮小孩儿点点头,眼里充满艳慕与单纯的安心。
我不确定让他艳慕的是“我有喜欢的人”,还是“我喜欢的人在国外念大学”。其实这两个猜测都不对。当时黑皮小孩儿满心艳慕的是“被我喜欢的那个人”。
后来他告诉我,从家乡来上学的路上满心惶恐焦虑,他怕被嫌贫的同学看不起,怕缺衣少吃生活没着落,怕学习紧张跟不上,怕毕业之后还得回到连电灯都点不起的穷山坳坳……踏进校门时他做了被退回老家的最坏打算。
可俺命好遇见你们了!黑皮小孩儿带着幸福的笑容由衷地说,能住进309是他最大的福份。他喜欢寸步不离地跟着我,是因为我真心照顾帮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