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前就是把方之林看得太重,从而忽略了自己,好好的日子过得一团糟,每天把自己困在家里。
现在不是不爱了,而是她发现她的生活里有很多重要的东西,事业,朋友,爱好,没有他也可以过得很快乐。
兰曙对婆婆笑了笑:“好,我等会儿就给打过去问问,跟那边约个时间。”
方母见她这样,心疼地叹气,一点也不给儿子留情面:“我看你这些日子就过得挺开心的,打过这次电话,之后想不想跟他联系都看你心情!这臭小子就是个没心的,活该让他着急。”
兰曙不置可否,转移了话题。
第二天如约出门。
黎念抱着杯热奶茶,听兰曙讲她的爱情故事。
说起来并不复杂,兰曙年少时足够优秀,家世、学习、样貌都是拔尖的,自然心高气傲了些。
她虽然很喜欢方之林的长相,但他整天冷冰冰的,表现出来就是比她还要傲气,叫她越发看着不顺眼。
因此,两人虽然家世相仿,上学路上也经常遇到,却很少说话,偶尔开口也是带着刺的互怼。
后来方之林被首都大学特招,两人见面不多,她逐渐把人忘了的时候,一场意外又将两个渐行渐远的人拉到了一起。
兰曙因为遭人觊觎,某天放学的时候被几个混混堵在了巷子口,正是绝望的时候,恰好路过的方之林救了她。
兰曙眼里泛着光:“你知道吗?我就是现在想起来都觉得他是我的英雄。”
黎念理解地点头,“这种情况下确实会对对方产生好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