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到头?”他发出这样的感叹。
正在这时,眼前的电视屏幕变得漆黑一片,影碟机的指示灯也熄了。原来天已经黑透了。房内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呛喉的烟雾充满胸腔。
“搞什么鬼?”他忿忿的掀开被子光脚走下床。脚才落地就听一声怪叫,紧接着又是一声肉响。原来他踩在还在燃烧的烟头上了。他竟然用自己的光脚板去踩熄自己没抽完的烟,烫得跳脚的同时被拖在地上的被子绊住摔倒。
这一连串的倒霉可怪不得别人,只能怪自己。他无处撒气,只好像神经病一样往**一阵猛捶。
摸黑找到手电筒,打开它走出房间,就听见他母亲在楼上问:“彬彬啊屋里停电了,我看到别人家都有电,你是不是又没缴电费啊?”
“缴你妈。管什么都靠我,你没手没脚不知道自己去缴啊?”胡文彬伴着这句话的同时跺了跺脚,把母亲接下来的牢骚堵回去了。
他觉得透不过气来,无论如何心里都有块无法咽下的硬伤,这东西是无形的,知道它的存在,却找不出方法消化它。他从衣柜里翻出一件长袖穿上,踩着拖鞋就从家里出来了。漫无目的往大路上走。
他家的地理位置很有优势,靠近湖边,向北是往市里的方向,向南是更远的乡下,向西离这不远倒有一个很大的厂区,厂区至少能容纳近万人。他在湖边转了几分钟,开始向厂区的方向走去。这么做的原因大概是因为市内太繁华,乡下太遥远,想来想去还是厂区最合适。他对工厂有亲切感,因为说到底他也算是工人。
路上很黑,没有路灯。半边月亮哀愁的垂在半空,不一会被一团厚云层层包围,无奈的隐下身去。一切是沉静黑暗的。十月天的夜里气温已经偏低了,他只着一件单薄的长衫,秋风一吹,皮肤上直起鸡皮疙瘩。他在空旷的道路上快步行走,本来拖鞋底部是海绵材质,走起来应该不会发出声音,但他走路有个习惯,步子还没抬起来就又迈出一步,相当在地上磨着走。因此他的拖鞋鞋跟被磨得很薄。
鞋底和地面摩擦,发出哧哧的声音,在空无一人的道路上,听着就好像有个人悄悄尾随似的。这种环境下换做任何一个人,至少会害怕胆怯哪怕一秒钟。但是胡文彬没有。他没有信仰,因此也没有约束其行为的道德力量。
望着天上的乌云。他走,云也走,快步走了十几分钟,乌云散开了,胡文彬也乐了。“老子赢了。”他说出声来,大概意识到自己太过幼稚,他脸上又回复到冷峻的表情。
因为走路加快了血液循环,他已经能够抵御寒风并且冒着热气了,于是他放缓脚步。
他记得骑车去厂区的话不花二十分钟,想不到走起来居然挺远的。回头望去,已经看不见平安村的万家灯火了,却有一处光非常奇怪,开始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光影,慢慢的光影变成一个白点,近了才看到,原来是手电筒发出的光。他眯起双眼,终于看清拿手电的是个长发飘飘的女孩子,穿着打扮显得很年轻,嗒嗒踩着脚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