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皮偶不是人皮,但它看上去和真人没有什么两样,赵小燕把它收拾了一下,如果灯光昏暗,在极为刺激的情况下,还真的能把这个皮偶当成一个真人对待。
晚上,我悄悄的把这个人皮偶放到了朱公子指定的房间,然后就躲在走廊里,看着,果然,晚上朱公子来了,只身一人进了房间。朱公子进了房间之后,我就一直支着耳朵听着,过了很久,都没有看朱公子出来。
我把旁边的房间定下来,价格高的我都心疼,住一宿,赶上我一头猪了。到了屋内,我支着耳朵听,听了半天,还是没有什么动静。
我就靠着**睡着了,等早上我听到动静的时候,出来,恰好朱公子也出来。我和他离得很近,还想着,反正朱公子也不认识,我就是旁边的一个住店的客人,不会对他有什么影响。没有想到,朱公子看了我一眼。就问我:“你和赵小燕是一起的吧?”
“你认识我?”
“我在我的办公室看到你和赵小燕一起去找我?”
“然后呢?”
“你把**的那个人皮偶拿走,然后和赵小燕说,这一次我就当她的皮偶替她献了身,下一次要是她不出现的话,我会让赵家在塔城消失。”
朱公子挺帅的,特别是那一圈子胡子,看起来特别有范儿,反正我是不会长出那样的胡须来。这样的朱公子在冷冰冰的说话,确实有一种让人觉得不可抵御的压力。
不过,我不怕他,看着他的眼睛,认真的问他:“那这一次之约,你要延续到什么时候?”
“你什么意思?”
“我二姐聪明,看似玩弄别人的感情,但其实她在感情的世界里,也是一个没有经验的人,这么说吧,她都不知道你是真心喜欢她,而不是想着和她上床。”
“你到底是谁?”
“我叫王志,如果不介意,我们一起喝杯咖啡。”
早上我和这个朱公子喝了一杯咖啡,走到哪里,别人都把我当朱公子的跟班,甚至连朱公子喝什么咖啡,都小声的问我。
倒是朱公子解围的说了一句:“给他来一杯和我一样的。”
应该是挺名贵的那种咖啡,但我喝不出味道来,觉得苦,往服务员要了两个奶精,两个糖。服务员看我的眼神,我就是暴殄天物的败家子。不管,反正加了糖,加了奶,喝着舒服了一点。
这里没有人,就我和朱公子。
朱公子给我讲了一个故事,小时候,他特别羡慕别人,因为其他的小朋友都在外面玩,就朱公子一个人,在家里被补习,被迫接受各种琴棋书画。有一天,朱公子终于忍不住,他离家出走了,就想着去大山里,去父母永远找不到的地方。
那一次,他跑到了林村,朱公子身上没有钱,他下了客车以后,就躲进了树林,两天没有吃饭,他忍不住的走了出来。当时,林子边上有一个小女孩,六七岁,穿的破破烂烂。她看到了饿的昏迷的朱公子,忍不住的把他扶了起来,给朱公子喂水,还把自己不多的饭,给了朱公子。
朱公子不知道这个女孩叫啥,他是看见那双漂亮的眼睛,这一辈子也忘不了的眼睛。就在那一天,吃饱之后,他去了派出所。在死亡和学习之间,朱公子妥协的选择了学习,每一次他有想逃跑的时候,总会去想那个女孩漂亮的眼睛,和那一顿微不足道的饭。
这个动力,让朱公子一直勤奋前行,他依靠了父亲,但比父亲想象中做的更好。他去了林村,却没有找到当年那个女孩,他问了问,有人告诉他,那个女孩就是赵家的赵小燕,不过赵小燕早就不知道去了哪里,扔下了可怜的弟弟。
直到有一天,朱公子参加了一个宴会,与其说是饭局和舞会,到不如说有钱人猎艳的场合,他坐在哪里,有点孤单,对这些形形色色的女人,朱公子谈不上厌倦,但也提不起兴趣。就在这个时候,他看到那双眼睛,做梦都想的眼睛。
那一瞬间,连朱公子都觉得不可思议,真的,他觉得缘分来了。他看着那个女孩朝他走来,聪明的朱公子,从那个女孩的眼中看到了,女孩把他当成了猎物。而此时,赵小燕也是打扮的花枝招展,穿着暴露。